⑴ 營業損失費賠償標准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造成公司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超額累進的方式計算:(1)造成的公司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及以下部分,直接責任人按100%進行賠償;(2)超過5000-10000(含10000)元部分,直接責任人按80%進行賠償,上一、二級主管各按10%進行賠償;(3)超過10000元部分,直接責任人按50%進行賠償,上面各級主管各按5%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⑵ 國家賠償利息損失如何計算
國家賠償利息計算方法是國家賠償金乘以5.6%。在司法實踐當中,只有法院的判決結果牽扯到利息的問題,基本上都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來計算的。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標準的原則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損失得到適當的彌補,又要考慮國家的經濟和財力負擔狀況。我國國家賠償標准基本採用慰撫性原則。不過,如果人民法院已經對國家賠償金標准依法作出了判決,賠償義務機關不會逾期支付賠償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六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返還財產;
(二) 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項、第四項的規定賠償;
(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
(五)財產已經拍賣或者變賣的,給付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變賣的價款明顯低於財產價值的,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
(七) 返還執行的罰款或者罰金、追繳或者沒收的金錢,解除凍結的存款或者匯款的,應當支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 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