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入職年假的計算方法和時間
法律分析: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餘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規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② 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怎麼計算
1、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的計算公式為:當年度剩餘日歷天數除以365天,再乘以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2、新入職員工離職時年休假的計算公式為: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除以365天,再乘以全年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再減去當年度已休假天數。
3、若新入職員工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其報酬計算公式為:12個月的工資(剔除加班費)除以21.75天,再乘以200%和應休年休假天數。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
2. 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
3.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③ 年假的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公式一、符合休假資格的新入職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餘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公式二、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365)×全年應享受天數-當年度已休天數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④ 入職未滿一年年假怎麼算
規定明確,如果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尚未滿一年的工作期間,單位應按比例計算並給予年休假,不足一天的部分則不計算在內。具體的折算方式是:用職工在職期間已過的日歷天數除以365天,再乘以該職工全年應享有的年休假天數。對於新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以下是對年假計算方式的詳細說明。
1. 入職未滿一年年假的計算方法:
單位在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會根據職工已工作的時間來折算年休假。計算公式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的日歷天數 ÷ 365天) × 職工全年應享有的年休假天數。請注意,這里的日歷天數是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算,包括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足一天的部分不計算在內,不涉及四捨五入,只取整數天數。
2. 享有年休假的資格:
根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只要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就有權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數取決於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以及依法視同工作期間的時間,都應計入累計工作時間。根據累計工作時間,年休假的天數分別為: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享有5天年假;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享有10天年假;滿20年及以上的職工享有15天年假。
3. 年假是否需要申請,否則會作廢: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如果職工因個人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
4. 關於年假的跨年度安排: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單位應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以及考慮職工的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可以在一個年度內集中或分段安排,一般情況下不跨年度。如果單位因特殊原因確需跨年度安排年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進行安排。
綜上所述,即使職工入職未滿一年,也有權申請休年假。年假通常按日歷年結算,除非單位有特殊情況,一般不會跨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