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勞動合同一個月工作多少天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的規定,勞動法的計算薪資的時間,平均每個月工作時間是21.75天。每月的工作日為21.75天的計算如下:
方法一、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為一年52周的雙休日) -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x每日的8小時
方法二、「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一104天) +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x8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