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煤炭氣化的煤氣化方法
(1)以原形態為主進行分類,有固體燃燒氣化、液體燃料氣化、氣體燃燒料氣化及固/液混合燃料氣化等。
(2)以入爐煤的粒級為主進行分類, 有塊煤氣化(6~50mm)、煤粉氣化(小於0.1 mm)等。此外, 入爐燃燒以煤/油漿或煤/水漿形成的,均歸入小粒煤和煤粉氣化法中。
(3)以氣化過程的操作壓力為主進行分類, 有常壓或低壓氣化(0~0.35MPa)、中壓氣化(0.7~3.5 MPa)和高壓氣化(7MPa)。
(4)以氣化介質為主進行分類, 有空氣鼓風氣化、空氣-水蒸氣氣化、氧-水蒸氣氣化和加氫氣化(以氫氣為化劑,由不得煤製取高熱值煤氣的過程)等。
(5)以排渣方式為主進行分類,有乾式或濕式排渣氣化、固態或液態排渣氣化、連續或間歇排渣氣化等。
(6)以氣化過程供熱方式進行分類,有外熱式氣化(氣化所需熱量通過外部加熱裝置由氣化爐內部釋放出來)和熱載體(氣、固或液渣載體)氣化。
(7)以入爐煤在爐內的過程動態進行分類,有移動床氣化、液化床氣化、氣流(夾帶)床氣化和熔融床(熔渣或熔鹽、熔鐵水)氣化等。
(8)以固體煤和氣體介質的相對運動方向進行分類,有同向氣化或稱並流氣化、逆流氣化等。
(9)以反應的類型為主進行分類,有熱力學過程催化驗室過程。
(10)以過程的階段性為主進行分類,有單段氣化、兩段(單簡、雙簡)或多段氣化等。
(11)以過程的操作方式為主進行分類,有連續間歇式或循環式氣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