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績效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4、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5、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個稅稅率表,3500元起征點,包括工資稅率表、年終獎稅率表、勞務稅率表,個體戶稅率表等等,簡單實用的表格,讓您更容易看懂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1不超過1500元的不超過1455元的302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過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過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過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756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過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過80,000元的部分超過57,505的部分4513,505說明: 1、本表含稅級距中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每月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金(五險一金)-起征點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額。 2、含稅級距適用於由納稅人負擔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稅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稅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