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菌落總數的檢測
平皿計數法
菌落總數(standardplate-countbacteria):水樣在營養瓊脂上有氧條件下37℃培養48h後,所得1mL水樣所含菌落的總數。
儀器和裝置
高壓蒸汽滅菌器。
乾熱滅菌箱。
培養箱(36±1)℃。
電爐。
冰箱。
放大鏡或菌落計數器。
pH計或精密pH試劑。
滅菌試管。
平皿直徑9cm。
培養基與試劑
營養瓊脂成分蛋白腖10g、牛肉膏3g、氯化鈉5g、瓊脂10~20g、蒸餾水1000mL。
製法將上述成分混合後,加熱溶解,調整pH為7.4~7.6,分裝於玻璃容器中(如用含雜質較多的瓊脂時,應先過濾),經103.43kPa(121℃)滅菌20min,貯存於冷暗處備用。
檢驗步驟
1)水樣處理。
a.飲用水。以無菌操作方法用滅菌吸管吸取1mL充分混勻的水樣,注入來菌平皿中,傾注約15mL已熔化並冷卻到45℃左右的營養瓊脂培養基,並立即旋搖平皿,使水樣與培養充分混勻。每次檢驗時應做一平行接種,同時另用一個平皿只傾注營養瓊脂培養基作為空白對照。
待冷卻凝固後,翻轉平皿,使底面向上,置於(36±1)℃培養箱內培養48h,進行菌落計數,即為1mL水樣中的菌落總數。
b.水源水。以無菌操作方法吸取1mL充分混勻的水樣,注入盛有9mL滅菌生理鹽水的試管中,混勻成1∶10稀釋液。
吸取1mL1∶10的稀釋液注入盛有9mL滅菌生理鹽水的試管中,混勻成1∶100稀釋液。按同法依次稀釋成1∶1000、1∶10000稀釋液等備用。如此遞增稀釋一次,必須更換一支1mL滅菌吸管。
用滅菌吸管取未稀釋的水樣和2~3個適宜稀釋度的水樣各1mL,分別注入滅菌平皿內。以下操作同生活飲用水的檢驗步驟。
2)菌落計數及報告方法。作平皿菌落計數時,可用眼睛直接觀察,必要時用放大鏡檢查,以防遺漏。在記下各平皿的菌落數後,應求出同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供下一步計算時應用。在求同稀釋度的平均數時,若其中一個平皿有較大片狀菌落生長時,則不宜採用,而應以無片狀菌落生長的平皿作為該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若片狀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餘一半中菌落數分布又很均勻,則可將此半皿計數後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數。然後再求該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
不同稀釋度的選擇及報告方法:
首先選擇平均菌落數在30~300者進行計算,若只有一個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符合此范圍時,則將該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見表82.2中實例1)。
若有兩個稀釋度,其生長的菌落數均在30~300之間,則視二者之比值來決定。若其比值小於2應報告兩者的平均數(如表82.2中實例2)。若大於2則報告其中稀釋度較小的菌落總數(如表82.2中實例3)。若等於2亦報告其中稀釋度較小的菌落數(見表82.2中實例4)。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大於300,則應按稀釋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見表82.2中實例5)。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小於30,則應以按稀釋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見表82.2中實例6)。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不在30~300,則應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見表82.2中實例7)。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上均無菌落生長,則以未檢出報告之。
如果所有平板上都菌落密布,不要用「多不可計」報告,而應在稀釋度最大的平板上,任意數其中2個平板1cm2中的菌落數,除2求出每平方厘米內平均菌落數,乘以皿度面積63.6cm2,再乘其稀釋倍數作報告。
菌落計數的報告:菌落數在100以內時按實有數報告,大於100時,採用兩位有效數字;在兩位有效數字後面的數值,以四捨五入方法計算。為了縮短數字後面的零數也可用10的指數來表示(見表82.2「報告方式」欄)。
表82.2 稀釋度選擇及菌落總數(CFU)報告方式
2. 什麼是CFU
指單位體積中的細菌、黴菌、酵母等微生物的群落總數。也指1 mL水樣在牛肉膏蛋白腖瓊脂培養基中,於37 ℃培養24 h後所生長的腐生性細菌菌落總數。
在活菌培養計數中,由一個或多個生物體在固體培養基上生長繁殖形成的菌落稱為菌落形成單位,表示活菌的數量。菌落形成單位的計數方法不同於一般的計數方法。一般直接在顯微鏡下計算菌體數量會將活與死的菌體全部算入,但是CFU只計算活的菌體數量。
(2)菌落總數測定方法視頻擴展閱讀:
中國現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2006)規定,細菌菌落總數在1 mL自來水中不得超過100個。細菌種類繁多,有其自身的生理特性。它們必須在適合它們生長的培養基中培養。
然而,在實踐中並不容易做到,因此腐生菌通常在適合大多數細菌的培養基中培養,其菌落總數表明了有機污染的程度。水中細菌總數與有機污染程度呈正相關。因此,細菌總數是評價水體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標。細菌總數越大,水污染越嚴重。
3. 國家水質標准
Ⅰ類: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適用於各種用途。
Ⅱ類: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學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適用於各種用途。
Ⅲ類:以人體健康基準值為依據。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
Ⅳ類:以農業和工業用水要求為依據。除適用於農業和部分工業用水外,適當處理後可作生活飲用水。
Ⅴ類:不宜飲用,其他用水可根據使用目的選用。
先進的水平水質標准
比較先進的水平有美國的飲水標准,歐共體的水質標准、日本的水質標准,還有根據世界平均水平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飲用水標准。相對而言,美國標准要求是最高的,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飲用水標准更具有代表性。
中國的標准制定,是借鑒了世界衛生組織、美國和日本等國家的先進經驗,並根據中國的實際來制定的。所以,106項標准裡面,包含了感官性指標、毒理學指標、微生物學指標、消毒劑指標和放射性指標,指標數量和限值都跟國際先進水平相當。因此,總體上飲用水水質標准已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國家水質標准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生活飲用水衛生新國標及飲水安全
4. 如何檢測游泳池水質
游泳池水質標准
在游泳池設計中首先要確定的是執行的水質標准。我國《游泳場所衛生標准》(GB9667—1996)中「人工游泳池池水水質衛生標准」在執行過程中普遍反映指標過低,與國外游泳池水質標准規定項目相差較大。若完全執行國際游泳聯合會(FINA)水質衛生標準的要求,有些指標過高,不符合我國國情。FINA在2005~2009年版的「國際競賽規則」中取消了2002~2005年版本中(14章)水質衛生的具體要求,在總則中提出,游泳池的衛生、健康和安全,應符合舉辦國的當地法律和衛生各項規定。2008年奧運會將在我國舉行,水質標准執行GB9667—1996顯然是不行的。編制新的「游泳池水質標准」是必要的。
根據建設部建標函【2005】81號《2005年建設部歸口工業產品行業標准制訂、修訂計劃》的要求,由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作為主編單位,中國游泳協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等12家單位參編,負責編制城鎮建設行業產品標准《游泳池水質標准》(以下簡稱「標准」)
1 「標准」制定的原則
(1)水質指標項目的確定應有足夠的基礎資料,具有可行的檢測方法。
(2)水質限值應確保水質感官良好,防止水性傳染病暴發及其他健康的危害,還應考慮其處理技術和化驗檢測費用。
(3)應與國際接軌,以世界衛生組織(WHO)制定的《游泳池、按摩池水環境指導准則》(2006年版)為主要依據,並參考先進國家和地區的游泳池水質標准,結合我國的情況綜合分析論證,制定出有關項目和限值。
(4)「標准」必須符合我國國情和具有可操作性。
(5)「標准」適用於人工游泳池(包括室內外競賽游泳池,公共游泳池、商業游泳池、專用游泳池和休閑游泳池)。
(6)國際比賽的游泳池水質標准同時應符合FINA的要求。
(7)「標准」不適用於原水使用海水和溫泉水的游泳池以及天然水域游泳池。
2 「標准」的主要內容
游泳池水質應符合下列要求:水的感官性狀良好;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水中所含化學物質不得危害人體健康。
(1)游泳池池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見表1
表1 游泳池池水水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
序號 項目 限值
1 渾濁度/NTU ≤1
2 PH 7.0~7.8
3 尿素/mg/L ≤3.5
4 菌落總數【(36±1)℃,48h】/CFU/mL ≤200
5 總大腸菌群【(36±1)℃,24h】 每100mL不得檢出
6 游離性余氯/mg/L 0.2~1.0
7 化合性余氯/mg/L ≤0.4
8 臭氧(採用臭氧消毒時)/mg/m ≤0.2以下(水面上空氣中)
9 水溫℃ 23~30
(2)游泳池池水水非質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見表2
表2 游泳池池水水質非常規檢驗項目及限值
序號 項目 限值
1 溶解性總固體(TDS)/mg/L ≤原水TDS+1500
2 氧化還原電位(ORP)mV ≥650
3 氰尿酸/mg/L ≤150
4 三鹵甲烷(THM)ug/L ≤200
(3)競賽池舉辦世界級比賽時的水質標准,應符合FINA的相關要求,可參照FINA建議的世界級競賽游泳池池水水質標准(在標准中為資料性附錄)。標准中將「游泳池水中氰尿酸的驗檢方法」作為規范性附錄。
3 「標准」主要指標的對比和分析
3.1 渾濁度
渾濁度是反映游泳池物理性狀的一項指標,從消毒和安全考慮,池水的渾濁度應高於等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通過對國內游泳場的初步調查,常規的水處理(沉澱—砂濾—氯化)在正常合理的運行條件下,可以將渾濁度凈化到≤2NTU。世界衛生組織「游泳池水環境指導准則」指出宜在0.5NTU,德國游泳池水質標准為0.2(過濾後下限值)~0.5NTU(池水上限值),西班牙游泳池水質標准為0.5~1NTU。綜觀國外游泳池水質標準的發展,渾濁度限值趨向降低,考慮我國國情,「標准」中限值為1NTU。
3.2 pH
生活飲用水的pH允許范圍在6.5~8.5,對人們的飲用和健康均不受影響,但在游泳池水處理中,調節池水的pH很重要,大多數消毒劑的殺菌作用取決於PH,因此必須是pH保持在一種消毒劑的最佳有效范圍內。以氯消毒劑為例,從表3可以看出次氯酸鹽與pH的變化關系。
表3 pH對氯的影響
pH HOCI/% OCI-/%
6 97.5 2.5
6.5 92.4 7.6
7 79.3 20.7
7.2 70.7 29.3
7.4 60.4 39.6
7.5 54.8 45.2
7.6 49 51.0
7.8 37.8 62.2
8 27.7 72.3
8.2 19.5 80.5
8.5 10.8 89.2
HOCI是比OCI-更強的氧化劑,隨著pH升高,HOCI百分比降低,OCI-的百分比增加,使用氯消毒應使pH保持在7.2~7.8,此時消毒作用最有效和經濟,GB9667—1996將池水的pH范圍定位於6.5~8.5,其他西方國家均規定池水pH在7.2~7.8,我們認為就pH的范圍,游泳池水質應向國際先進水平靠攏。
3.3 總溶解性固體(TDS)
總溶解性固體是指溶解在水中的所有無機物、金屬、鹽、有機物的總和,但不包括懸浮在水中的物質,其監測意義在於控制池水的更新。國外游泳池水質TDS的規定見表4.
表4 國外游泳池水質標准對TDS的規定
國家或地區 總溶解性固體(TDS)/mg/L
美國(ANSI/NSPI-1) 游泳池水比水源水高出1500
美國(內布拉斯加州) 游泳池水1000-2000,按摩池高出水源水1500
英國 游泳池水不應高出水源水1000,最大到3000
澳大利亞 游泳池水≤1000,理想值400~500
3.4 消毒劑餘量
世界衛生組織的「游泳池水環境指導准則」中對消毒劑餘量的規定為:
(1)池中的殘余氯應為≤5mg/L(符合WHO飲用水標准),建議在整個池中保持余氯為1mg/L。
(2)化合性余氯的濃度≤游離性余氯的一半,理想值應為0.2mg/L。
(3)臭氧消毒系統應採用低濃度的游離殘余濃度(≤0.5mg/L),高濃度2mg/L宜用於SPA和水療池。
(4)氯異氰尿酸鹽消毒系統中應維持和控制氰尿酸(Cyanuric acid)在100mg/L。
(5)溴基消毒系統在游泳池中消毒殘餘量為1~6mg/L,當溴基消毒劑與臭氧結合時,在整個時間內溴離子濃度應維持和控制在15~20mg/L。
(6)如果採用溴源BCDMH,其中DMH(二甲基乙內醯脲)宜維持不超過200 mg/L。
(7)用沖擊投量(Shock dosing)補償不適當的水質處理,並非好方法,因為它能掩蓋運行和設計中的缺點,同時也可能產生消毒副產物(即THMS和氯胺)。
為了達到滿意的微生物指標條件,游離性余氯應盡量保持最低。根據國外經驗,設計運行良好的公共和半公共游泳池余氯不少於1 mg/L,可滿足常規消毒要求和達到消毒效果。條件不理想時,游泳池需要的余氯可能超過了1 mg/L,但不得超過1.5~2 mg/L。我們參考了WHO的《游泳池水環境指導准則》中的規定,且根據美國奧麒公司「余氯控制范圍」的報告和「休閑水沖擊處理科學研究總結報告」的內容,提出遊泳池余氯限值1~3mg/L,按摩池2~3 mg/L的規定。
化合性余氯會引起結喉炎和鼻粘膜炎,這種有強烈刺激性的化合物也是引起「室內游泳池異味」的物質,所以世界各國對游泳池水中的化合性余氯均做出了不同規定。德國0.2 mg/L;丹麥0.2 mg/L;義大利0.3 mg/L;瑞士0.4 mg/L;挪威0.5 mg/L;英國≤2/1游離性余氯,最大0.2 mg/L;美國游泳池0.2 mg/L,按摩池0.5 mg/L;我國≤0.4 mg/L。
3.5 臭氧(O3)
臭氧在常溫下是一種氣體,它在水中溶解度低,在20℃水中很不穩定,通常其半衰期約為25min。臭氧在陽光下極易分解,同時也易在水中揮發,並有一定的毒性,其暴露濃度僅為0.1 mg/L(0.2mg/m3)。美國ANSI/NSPI-2003版本中,對池水中O3濃度未作規定,游泳池和SPA池上方空氣中的O3濃度應執行OSHA標准(0.2mg/m3)。同時參考我國相關標准,制定「標准「中的O3限值為0.2mg/m3。
3.6 尿素
在我國,長期以來,游泳池水中的尿素是用來評價池水水質衛生的一個重要指標,GB9667-1996規定尿素≤3.5 mg/L,其含量超標時對人體會產生危害,並為此制定了游泳池水尿素的分析檢測國家標准。根據我國文獻報道,池水開放使用初期,尿素與耗氧量呈正比關系,隨著時間的延長,尿素的指示性較耗氧量更為明顯,這是由於耗氧量雖是反應有機物污染的間接指標,但它表示的是容易氧化的有機物質,因此隨著時間的變化,其含量改變不顯著,故耗氧量作為污染指標不夠敏感,而尿素可反映池水的新舊程度,專家反饋意見多數建議應採用GB9667-1996標准中的尿素限值。更符合我國國情。
3.7 氰尿酸(Cyanuric Acid)
二氯異氰尿酸鈉(Dichlor、NaC3O3CI2)和三氯異氰尿酸鹽(Trichlor、C3N3O3CI2)消毒劑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它在水中分解成氰尿酸和氯,其中的氰尿酸是穩定劑。它能夠穩定的原因是先控制次氯酸一次只生成一定的數量,是葯劑中的氯逐漸釋放出來,即使在陽光照射下,也只有很少一部分次氯酸流失。
二氯異氰尿酸鈉和三氯異氰尿酸鹽投入池中,氰尿酸會不斷積累,氰尿酸量太少,剩餘量很快會被陽光分解;量太少也可能會減少氯的效果,使菌群增加,產生藻類。所以對氰尿酸必須予以監測和控制。
國外發達國家游泳池中對氰尿酸如下的規定:
(1)美國:氰尿酸最小為10 mg/L,最大為150 mg/L,理想為30~50 mg/L。
(2)澳大利亞:氯穩定及的氰尿酸的濃度為100 mg/L,在室內游泳池和公共SPAs中不宜使用異氰尿酸。
(3)英國:有機消毒劑應用在人數負荷大,要求較低的游泳池的水處理,氰尿酸的濃度,最大為200 mg/L,理想范圍是50~100 mg/L。
氰尿酸過多可能會導致水質過穩,使消毒劑不能充分發揮作用。目前我國使用二氯異氰尿酸鈉和三氯異氰尿酸鹽消毒劑比較普遍,我們認為增加氰尿酸的控制指標是十分必要的。
3.8 三鹵甲烷(THMs)
THMs(又稱鹵仿),是潛在的致癌物質,國外的游泳水質標准除了FINA和德國有明確規定外(20ug/L限值);日本(2001年)游泳池水質衛生標准中將THMs值希望暫定目標約為200ug/L;英國的規定與其次飲用水水質相同,限值為100ug/L。
雖然我國對游泳池水中THMs的檢測並不完善,但顯然池水加氯消毒後的THMs可能遠遠大於飲用水的規定。
有關專家認為將飲用水標准照搬到游泳池水質標准中並不合適。從整體而言,幾乎不可能確知游泳時有多少池水被咽下,又有多少不同的副產物會進入人體組織,並且進入的量也會受游泳強度和時間長短的影響,所以這一限值很難確定。由於THMs在池邊檢測困難,費用高,美國,英國等國家沒有將THMs的監測列入日常監測項目。
目前國際有將THMs限值放寬的趨勢,我們也認為FINA和德國THMs的要求有些偏高,但控制THMs對濫用氯制劑消毒有一定的作用,而且這些物質確實有一定的致癌性,對運動員和經常游泳的人可能會產生影響,應加以控制。
3.9 菌落總數
發達國家的游泳池細菌總數的限值;德國規定過濾後>20CFU/mL,池內水<100 CFU/mL;英國規定池內水<100 CFU/mL;美國加利福尼亞規定<200 CFU/mL;法國規定<200 CFU/mL。
只要循環周期合適,有足夠的消毒劑餘量,pH維持在一定水平,水質平衡,同時經常反沖洗過濾器,並且游泳池管理完善,控制池水中的微生物並不困難。因為微生物等指標和人體健康直接相關,有必要採用比較高的標准。
3.10 總大腸菌群
水中總大腸菌群國際上均以100mL水樣中污染的總大腸菌群最大可能數(MPN)表示。各國的限值要求(OMPN/100mL)均為不可檢出。
本水質標准中提出菌落總數≤200 CFU/mL,總大腸菌群100mL不可檢出的規定。當消毒失效,影響過濾器,特別是活性炭過濾器中細菌繁殖,管道系統和平衡池水質變差,水質受污染時,就必須進行葡萄球菌和金黃色葡萄菌的非常規檢測。
3.11 氧化還原電位(ORP)
消毒劑投加量的控制指標是氧化還原電位(ORP),用ORP的主要優點是測量消毒劑量的活性,而不是普通測試方法測定消毒的量。各國游泳池經常保持ORP在650mV以上,可防止病菌和微生物生長。
ORP能夠體現消毒劑的作用,活性炭的性能等指標,而且可以在線監測,是比較好的游泳池日常維護參數。
3.12 其他運行參數,未在標准列入,這些參數為保持池水的化學平衡也是很重要的。
鹼度:鹼度是對溶解度在水中鹼性鹽的測定。鹼度越高,水體對由於消毒劑和pH調節劑而引起的PH值變化就具有更強的阻抗。如果鹼度過高,能使PH值調整困難,使PH鎖定(PH lock)。鹼度太低,可能發生PH跳動。理想的總鹼度值應為80~120 mg/L;可接受的鹼度值為60~200 mg/L;較高較低均存在問題,池水會出現PH值過高或過低,水混濁或腐蝕。
鈣硬度:鈣硬度是指在池水中,所有不同的鈣化合物所含鈣離子的總和。通常在水中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因素,但在游泳池水處理方面,常常被忽視,實際上的游泳池水的鈣硬度過高或過低都會引起腐蝕和結垢現象。如果池水鈣硬度較低,只要鹼度適當,就不會對水質產生很大影響。但池水鈣硬度較高,一旦游泳池的PH或總鹼度偏高就會產生腐蝕或結垢。理想的鈣硬度為200~400 mg/L。
總溶解性固體:在標准中列出限值,作為超負荷或缺少稀釋的預警,如果TDS過高,稀釋可能是正確的處理措施。
游泳池水質檢測簡單的有二合一測水合,可以檢測水的余氯和PH值。其他檢測需要水質檢測儀。
5. 菌落總數的計算
菌落總數的測定,一般將被檢樣品製成幾個不同的10倍遞增稀釋液,然後從每個稀釋液中分別取出1mL置於滅菌平皿中與營養瓊脂培養基混合,在一定溫度下,培養一定時間後(一般為48小時),記錄每個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數量,依據稀釋倍數,計算出每克(或每ml)原始樣品中所含細菌菌落總數。
在進行菌落計數時,有一些樣品的殘渣會在視覺上與菌落混淆,因此,在進行計數時應該仔細分辨。菌落的形狀相對規則,比較有光澤度,更飽滿,而樣品的殘渣比較不規則,沒有菌落的飽滿度和光澤度。
另外,還可向培養基中添加一定濃度的TTC,可以使菌落成紅色,便於觀測和計數,但TTC的濃度不宜過高,否則會抑制菌落的生長。
從溫箱內取出平皿進行菌落計數時,應先分別觀察同一稀釋度的兩個平皿和不同稀釋度的幾個平皿內平板上菌落生長情況。平行試驗的2個平板與菌落數應該接近,不同稀釋度的幾個平板上菌落數則應與檢樣稀釋倍數成反比,即檢樣稀釋倍數越大,菌落數越低,稀釋倍數越小,菌落數越高。
菌落計數所得結果,可分別按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作報告。 若1個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在30—300之間,則將該菌落數乘其稀釋倍數報告之。 若有兩個稀釋度,其生長的菌落數均在30—300之間,則視二者之比如何來決定。若其比值小於2,應報告其平均數。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大於300,則應按稀釋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小於30,則應按稀釋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
計數和報告
1.操作方法:培養到時間後,計數每個平板上的菌落數。可用肉眼觀察,必要時用放大鏡檢查,以防遺漏。在記下各平板的菌落總數後,求出同稀釋度的各平板平均菌落數,計算處原始樣品中每克(或每ml)中的菌落數,進行報告。
2.到達規定培養時間,應立即計數。如果不能立即計數,應將平板放置於0-4℃,但不得超過24h。
3.計數時應選取菌落數在30~300之間的平板(SN標准要求為25~250個菌落),若有二個稀釋度均在30~300之間時,按國家標准方法要求應以二者比值決定,比值小於或等於2取平均數,比值大於2則其較小數字(有的規定不考慮其比值大小,均以平均數報告)。
4.若所有稀釋度均不在計數區間。如均大於300,則取最高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如均小於30,則以最低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乘稀釋倍數報告之。
如菌落數有的大於300,有的又小於30,但均不在30~300之間,則應以最接近300或30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如所有稀釋度均無菌落生長,則應按小於1乘以最低稀釋倍數報告之。有的規定對上述幾種情況計算出的菌落數按估算值報告。
5.不同稀釋度的菌落數應與稀釋倍數成反比(同一稀釋度的二個平板的菌落數應基本接近),即稀釋倍數愈高菌落數愈少,稀釋倍數愈低菌落數愈多。
如出現逆反現象,則應視為檢驗中的差錯(有的食品有時可能出現逆反現象,如酸性飲料等),不應作為檢樣計數報告的依據。
6.當平板上有鏈狀菌落生長時,如呈鏈狀生長的菌落之間無任何明顯界限,則應作為一個菌落計,如存在有幾條不同來源的鏈,則每條鏈均應按一個菌落計算。
不要把鏈上生長的每一個菌落分開計數。如有片狀菌落生長,該平板一般不宜採用,如片狀菌落不到平板一半,而另一半又分布均勻,則可以半個平板的菌落數乘2代表全平板的菌落數。
7.當計數平板內的菌落數過多(即所有稀釋度均大於300時),但分布很均勻,可取平板的一半或1/4計數。再乘以相應稀釋倍數作為該平板的菌落數。
8.菌落數的報告,按國家標准方法規定菌落數在1~100時,按實有數字報告,如大於100時,則報告前面兩位有效數字,第三位數按四捨五入計算。
固體檢樣以克(g)為單位報告,液體檢樣以毫升(ml)為單位報告,表面塗擦則以平方厘米(cm)報告。
6. 大腸桿菌的檢測方法
多管發酵法。
多管發酵法是一種檢測水體中大腸桿菌的傳統方法,這種方法是在44.5℃的含有熒光底物的培養基上連續培養24h,而後能產生分解熒光底物——葡萄糖醛酸酶,從而釋放出熒光產物,進而使培養基在紫外光照射下產生特徵熒光。此方法可被用來對原樣品中的菌落數作統計學估計。
在單料或雙料乳糖膽鹽發酵管內發酵,分離培養試驗,利用伊紅美藍培養皿分離,接著是在乳糖發酵管中進行二次發酵,最後通過芽孢染色、革蘭氏染色、顯微鏡觀察等來完成。多管發酵法對試驗條件要求不高,成本低,但是檢測時間較長,容易受其他條件干擾,進而影響到測定結果的精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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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檢樣時注意無菌操作。
2、稀釋時採用的稀釋液可以用磷酸鹽緩沖液或生理鹽水,接種時可採用九管法,設置三個梯度,分別為0.1g/mL、0.01g/mL、0.001g/mL,每一個稀釋度的試管應充分混勻。
3、每次實驗需要有陰性對照。
4、使用小倒管培養基配製時,為排凈氣泡,滅菌時不要把試管的蓋子蓋的太緊,滅菌後注意觀察一下倒管中的氣體是否排完全、
5、高壓滅菌後等高壓滅菌鍋的壓力表達到0,取出培養基放到冰箱冷卻,效果會比較好。
7. 通過菌落數計算樣品中的微生物數量的方法
菌落總數的計算方法
若只有一個稀釋度平板上的菌落數在適宜計數范圍內,計算兩個平板菌落數的平均值,再將平均值乘以相應稀釋倍數,作為每g(mL)中菌落總數結果。
若有兩個連續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在適宜計數范圍內時,按如下公式計算:
N=∑C/(n1+0.1n2)d
式中:
N —樣品中菌落數
ΣC —平板(含適宜范圍菌落數的平板)菌落數之和
n1 —第一稀釋度(低稀釋倍數)平板個數
n2 —第二稀釋度(高稀釋倍數)平板個數
d —稀釋因子(第一稀釋度)
示例:
稀釋度 1:100(第一稀釋度) 1:1000(第二稀釋度)
菌落數(CFU) 232,244 33,35
上述數據按8.2.2數字修約後,表示為25000或2.5×104。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上菌落數均大於300 CFU,則對稀釋度最高的平板進行計數,其他平板可記錄為多不可計,結果按平均菌落數乘以最高稀釋倍數計算。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均小於30 CFU,則應按稀釋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計算。
若所有稀釋度(包括液體樣品原液)平板均無菌落生長,則以小於1 乘以最低稀釋倍數計算。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板菌落數均不在30 CFU~300 CFU 之間,其中一部分小於30 CFU 或大於300 CFU 時,則以最接近30 CFU 或300 CFU 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計算。
ps 8.2.2大於或等於100 CFU 時,第3 位數字採用「四捨五入」原則修約後,取前2位數字,後面用0 代替位數;也可用10 的指數形式來表示,按「四捨五入」原則修約後,採用兩位有效數字。
相關熱詞:菌落 菌落總數 稀釋倍數 平均值 有效數字 稀釋因子 連續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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