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高血壓患者管理率計算的分母是
高血壓患者管理率計算的分母是「年內轄區內高血壓患者總人數」。
高血壓患者管理率完整的公式為:高血壓患者管理率=年內已管理高血壓患者人數/年內轄區內高血壓患者總人數×100%。
轄區高血壓患病總人數估算:轄區常住成年人口總數×成年人高血壓患病率(通過當地流行病學調查、社區衛生診斷獲得或是選用本省(區、市)或全國近期高血壓患病率指標)。
相關計算:
1、高血壓患者規范管理率=按照規范要求進行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數/年內已管理的高血壓患者人數×100%。
規范管理的含義:建檔、定期隨訪管理(實施分級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其中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對面隨訪和1次較全面的健康體檢)和檔案填寫規范(信息真實,必填項目完整且無邏輯錯誤)。
2、管理人群血壓控制率=年內最近一次隨訪血壓達標人數/年內已管理的高血壓患者人數×100%。
最近一次隨訪血壓指的是按照規范要求最近一次隨訪的血壓,若失訪則判斷為未達標,血壓控制是指收縮壓<140 mmHg和舒張壓<90 mmHg(65歲及以上患者收縮壓<150mmHg和舒張壓<90mmHg),即收縮壓和舒張壓同時達標。
以上內容參考 蘭溪市人民政府-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服務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