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會會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工會經費計算公式: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四條 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⑵ 工會會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收繳工會會費的標准:每月繳納會費的標準是個人工資的前二項(職務或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之和的0.5%,工資尾數不足10元的部分不計繳會費。新來教職工會員每人會費交納為(職務或崗位工資+薪級工資)×0.5%×本院工作實際月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每月繳納會費的標準是個人工資的前二項(職務或崗位工資、薪級工資)之和的0.5%,工資尾數不足10元的部分不計繳會費。新來教職工會員每人會費交納為(職務或崗位工資+薪級工資)×0.5%×本院工作實際月數。
⑶ 工會會費繳納基數和標准
法律分析:一、企業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准:
1、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繳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0.5%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十元的不計繳會費。
2、會員所得各種獎金、津貼、稿費收入以及按勞動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所領取的各種補助費、救濟費、退休金、退職金等,均不繳納會費。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標准:
按照會員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的0.5%計算繳納會費。「工資收入」具體包括:
1、機關的工會會員: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2、事業單位的工會會員:職務工資,等級工資;3、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會員:崗位工資,等級工資。
會員工資收入合計尾數不足十元部分和各項津貼、補貼、獎金等收入,仍暫不計算繳納會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