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州市職工退休金計算方法
1993年1月1日起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新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 基本養老金 ,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退休後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絕肢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四位小數)。 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件規定執行,即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中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按照其周歲年齡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年齡在40周歲至70周歲的,計發月數按照國家新辦法的規定確定;參保人員退休年齡不滿4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40周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參保人員退休年齡超過7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70周歲對應的計發月數計算。 「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按照滬府發(2007)27號文件規定執行,即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120。 具體可咨詢社保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彎宏臘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埋滑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