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個稅計算方法2022
工資扣稅計算方法: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不超過5000;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應發工資-五金-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五金)-5000元;
一、工資扣稅計算方法:
1.年度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為:3% 速算扣除數:0
2.超過36000-144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 速算扣除數:2520
3.超過144000-30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 速算扣除數:16920
4.超過300000-42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 速算扣除數:31920
5.超過420000-6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 速算扣除數:52920
6.超過660000-96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 速算扣除數:85920
7.超過960000元的稅率為:45% 速算扣除數:181920
二、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稅務處理:
1.納稅人具有選擇權,財稅_2018_164號明確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按照不並入綜合所得的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並入綜合所得的稅務處理,財稅_2018_164號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3、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