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怎麼算
利息屬於法定孳息。
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除應承擔向債權人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外,還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這是法律規定的作為債務人的發包人應承擔的法定義務,毋需雙方約定。
對於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計付標准,司法解釋兼顧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則,規定當事人對利息計算標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計付。
對於如何確定「應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釋區分不同情況分別作了以下規定:
1、當事人對工程款支付時間有約定的,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雙方約定的付款時間作為計付利息的開始時間。
2、當事人對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應視為付款時間:
(1)建設工程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2)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❷ 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應該如何算
利息作為法定孳息,在工程款逾期支付時,發包人除了承擔繼續支付工程款的責任,還需支付拖欠的利息。這是法律規定的債務人發包人必須履行的義務,無需雙方事先約定。計付拖欠工程款利息的標准,司法解釋在兼顧雙方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則下,作出了規定。若有雙方約定,則按約定處理;未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利息的起算時間以「應付工程款之日」為准。
如何確定「應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釋根據不同情況,提供了以下指南:首先,若合同中對工程款支付時間有明確約定,應尊重合同雙方的意思表示,以約定的付款時間為計息起點。其次,若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分別考慮以下三個時間點:當工程已實際交付時,計息起點為交付之日;若工程未交付,但提交了竣工結算文件,計息起點為提交文件之日;若工程未交付且工程款未結算,計息起點為當事人起訴之日。以上法律依據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❸ 工程款逾期利息要怎樣算
支付工程價款是業主的法律責任,若違約不按時足額支付,則需承擔違約責任。欠款工程款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利息計付標准應明確約定,無約定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工程交付即為商品交易,一方交付商品,對方需付款。若欠款產生利息,法定計息標准為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利息在此情況下屬於法定孳息,業主需向債權人支付利息,遵循民法債的一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