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計算退休後的養老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退休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主要依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包括個人帳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因此分為兩種計算方式。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法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指50歲為195、55歲為170。基礎養老金的計算方法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或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Ⅱ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如何計算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金計算如下: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加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等於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等於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乘以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第四條 工人、職員退休以後,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本人去世的時候為止。退休費的標准如下:
(一)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十五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二)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三)、(四)兩項條件的工人、職員,連續工齡在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四十;十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十五年以上的,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
(三)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五)項的工作人員,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四)對於社會有特殊貢獻的工人、職員的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條(一)、(二)、(三)三項的標准,但是提高的幅度最高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十五,並且必須經過上級主管機關批准。
第五條 工人、職員因工殘廢,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或者醫生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也應該退休。退休後的待遇,在實行勞動保險條例的企業單位,仍然按照勞動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在沒有實行勞動保險條例的企業、機關,其退休費,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直至本人去世的時候為止,其中對於社會有特殊貢獻的,同樣享受本規定第四條(四)項的待遇。
如果因公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職員,符合本規定第二條(一)、(二)、(五)項條件,並且其應該領取的退休費的標准高於本條前款規定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的時候,其退休費應該按照本規定第四條的規定發給。
Ⅲ 湖南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湖南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乘以(1加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2、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乘以本人視同繳費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3%;
3、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公式為: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4、養老金重算補發的差額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有關,且與退休時間、重算補發時間、計發基數漲幅有關。
社保的計算要素:
1、繳費年限:指個人累計繳納社保費的年數;
2、繳費基數:通常是個人上一年度的平均月工資;
3、替代率:根據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計算得出的退休金占工資的比例;
4、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社保賬戶中累計的部分,包括個人繳費和利息累計;
5、社會平均工資:退休時所在地區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數額。
綜上所述,湖南退休工資的計算包括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三部分,其中基礎養老金與個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掛鉤,過渡性養老金與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相關,個人賬戶養老金則取決於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和計發月數,養老金重算補發差額還需考慮多種因素,如繳費指數、繳費年限、退休時間等。
【法律依據】: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公布2022年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湘人社發【2022】55號)
無具體條款
在湖南省2022年1月至11月辦理退休的人員,養老金將會迎來重算補發,在重算之後,湖南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可以提高不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Ⅳ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養老金標准按照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計發,具體如下:
(一)正常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達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二)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三)因工作需要後延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後延繳費滿整年度之月;
(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延長繳費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繳費滿15年之月;
(五)工傷醫療期內人員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月。
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的,延誤辦理退休手續期間以及後延繳費未滿整年度期間的基本養老金不予補發,多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達到退休條件以後調整養老金增加部分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