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耕地佔用稅如何計算
耕地佔用稅的計算稅率:
1.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下同),每平方米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每平方米為8~40元;
3.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過3畝以上的地區,每平方米5~25元。
耕地佔用稅的計算公式:
耕地佔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以每平方米土地為計稅單位,按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稅。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際佔用耕地面積(平方米)×適用定額稅率
拓展資料:
耕地佔用稅收入用途:
徵收的耕地佔用稅收入在地方建立農業發展基金;中央建立農業綜合開發基金後的基本用途和支出范圍。主要包括:
(1)用於提高耕地質量,改造中低產田,興建排澇、改鹼、荒灘治理、深翻改土、培養地力等工程措施所需的各項費用;
(2)擴大耕地數量,開墾宜耕荒地、灘塗、撂荒地、閑棄地等所需的費用;
(3)興建和整修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灌區渠道、防滲工程、打井配套等工程所需的費用;
(4)在原有耕地和擴大耕地周圍實施保護耕地的生物措施,營造農田防護林,水上涵養保持等所需的種子、苗木、工具等所需的資金補助;
(5)繁育推廣優良品種,採取先進農業科技措施的費用;
(6)實施開墾和整治宜農耕地工程等大面積開發項目及引進外資項目所需的前期勘測、論證、規劃設計所需的配套資金;
(7)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由銀行貸款開發農用土地資源項目的貼息支出。
(資料來源網路-耕地佔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