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高度的計算規則
建築物高度的計算方法根據其屋面特點和用途有所不同。
當建築物的屋面為坡屋面時,其高度計算應以室外設計地面至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為准。
對於平屋面建築,包括有女兒牆的平屋面,高度計算則是從室外設計地面至屋面面層的高度。
局部突出屋頂的輔助用房,如瞭望塔、冷卻塔、水箱間等,若佔屋面面積不超過四分之一,可不計入建築高度。當同一建築有多種屋面形式時,應分別計算高度,取其中最大值。
對於住宅建築,底部設有高度不超過2.2米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以及與地面高度差或地下室頂板超出設計地面不超過1.5米的部分,不計入建築高度。
Ⅱ 建築高度怎麼算
1、當為坡屋面時,應為建築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檐口與屋脊的平均高度;
2、當為平屋面(包括有女兒牆的平屋面)時,應為建築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屋面面層的高度;
3、當同一座建築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建築高度應按上述方法分別計算後取其中最大值。
4、局部突出屋頂的瞭望塔、冷卻塔、水箱間、微波天線間或設施、電梯機房、排風和排煙機房以及樓梯出口小間等輔助用房占房屋面積不大於1/4者,可不計入建築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