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量計量時,柱子高度,樁長,牆體高度如何取值
柱:按圖示斷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計算。柱高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有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上一層樓板上表面之間的高度計算。
(二)、無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間的高度計算。
(三)、框架柱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頂高計算。
(四)、構造柱按全高計算,與磚牆嵌接部分的體積並入柱身體積內計算。
(五)、依附柱上的牛腿,並入柱身體積內計算。
牆:高度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 外牆牆身高度:斜(坡)屋面無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寬度超過600mm時,應按實砌高度計算; 平屋面算至鋼筋混凝土板(梁)底。
(二) 內牆牆身高度:位於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屋面板底。
(三)內外山牆,牆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計算。
七、 框架間砌體,按框架間的凈空面積乘以牆厚計算,框架柱外表鑲貼磚部分並入框架間砌體工程量內計算。
八、 空花牆按空花部分外形體積以立方米計算,空洞部分不予扣除,其中與空花牆連接的附牆柱、實砌眠牆以立方米計算,分別套用磚柱、磚牆項目。
九、空斗牆按外形體積以立方米計算。窗檯線、腰線、轉角、內外牆交接處、門窗洞口立邊、樓板下屋檐處和附牆柱兩側砌磚已包括在項目內,不另計算(不包括設計要求的斗牆實砌部分及附牆柱) ,突出牆面三皮磚以上的挑檐、附牆柱(不論突出多少)均以實砌體積計算,按一磚牆的項目執行。
十、 填充牆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計算,其實砌部分已包括在項目內,不另計算。
十一、 空心砌塊砌體按圖示尺寸以立方米計算(砼空心砌塊牆、爐渣砼空心砌塊牆、陶粒砼空心砌塊牆),按設計規定需要鑲嵌磚砌體部分已包括在定額內,不另計算。
樁:人工挖孔樁:樁芯砼按設計圖樁長另加0.20m乘以設計斷面面積(平均)以立方米計算。擴底部分並入樁芯體積內計算,
鑽孔灌注樁:按設計圖紙計算體積另加0.25乘以設計斷面面積以立方米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