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8年全國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1、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全國個人所得稅的減免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相關的文件法規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減免稅政策主要有: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2)鄉、鎮以上(含鄉、鎮)人民政府或經縣以上(含縣) 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有機構、有章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或類似組織,獎勵見義勇為者的獎金或者獎品,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免徵個人所得稅。
(3)個人持有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和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4)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9)267號文件進一步規定,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國稅發(1999)180號文件也進一步規定,在中國工商銀行開設教育存款專戶,並享受利率優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
(5)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指國家對為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頒發的一項特定律貼,並非泛指國務院批准發放的其他各項補貼、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稅的補貼、津貼(目前僅限於中國科學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6)福利費,即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職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從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
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7)撫恤金、救濟金(指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
(8)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9)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10)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指個人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職條件並按該辦法規定的標准領取的退職費)、退休費、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
(11)我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Ⅱ 2018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及個稅計算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徵額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表是計算個人所得稅的表。(註:概述圖為減掉5000後匹配區間稅率表)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工資收入金額 - 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 -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
下面舉例說明
假設一位納稅人為獨生子女,已婚,家有1個上小學的孩子,父母均已年滿60歲,工作在北京,目前在讀博士,月工資為1萬元,社保公積金扣除2220元,住房租金每月4000元。個稅改革前起征點是3500元時,他每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323元。
2019年1月1日後取得工資,在不考慮到他愛人享受專項扣除的情況下,每月再享受4項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2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600元。
也就是說,這位納稅人的工資在扣除5000元起征點後,還要再扣除4600元,剩下的錢才繳納個稅。這樣,他每月或將無需繳納個稅。
(2)2018個人所得稅稿酬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1)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Ⅲ 2018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工資收入金額 - 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 -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舉例:2018年10月份稅前工資12000元,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
(1)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准和新的稅率表
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起征點(5000元)
=12000-1100-5000=5900元
照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10。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5900*10%-210=380元
找稅率及速算扣除數:參照上面的工資稅率表不含稅部分,超過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則適用稅率20%,速算扣除數為555。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7400*20%-555=925元。
925-380=545元,以後每月可節省545元,幅度下降近59%。
2019年1月1日以後納個稅時,除減去各項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外,還要減去專項附加扣除,再計算出應納稅額。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
(3)2018個人所得稅稿酬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對於從事生產經營的個體工商業戶,其應納稅所得額是第一納稅年度的收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算: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以其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後的余額,稅法規定「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800元。
勞務報酬的計算:
勞務報酬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日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稿酬所得的計算:
稿酬謝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規定對應納稅額減征30%,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公式中的「應納稅所得額」日納稅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額或定率除規定費用後的余額。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定額減除費用800元;第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減除20%的費用。
參考資料:
個人所得稅-中國普法網
Ⅳ 稿酬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什麼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稿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稿酬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
減除費用: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二、案例說明
老王為某財務公司員工,為我國居民,業務時間寫了一本《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及內控指南》。於2019年4月由工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6月取得稿酬20,000.00元;10月取得稿酬80,000.00元,10月加印取得稿酬100,000.00元;12月取得稿酬3,000.00元,同時再版取得稿酬150,000.00元。問:工業大學出版社應預扣預繳老王多少個人所得稅?
案例解析:
1.老王2019年6月取得稿酬20,000.00元,收入大於4,000.00元,扣除費用20%。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000.00x(1-20%)x70%= 11,200.00元。
應預扣預繳稅額= 11,200.00 x20%= 2,240.00元。
2.老王2019年10月取得稿酬80,000.00元,加印取得稿酬100,000.00元,應合並為一次稿酬所得預扣預繳個稅。即10月取得稿酬180,000.00元,收入大於4,000.00元,扣除費用20%。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180,000.00x(1-20%)x70%=100,800.00元。
應預扣預繳稅額=100,800.00x20%=20,160.00元。
3.老王2019年12月取得稿酬3,000.00元,再版取得稿酬150,00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07號 )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應分別按一次稿酬所得預扣預繳個稅。
(1)12月取得稿酬3,000.00元,收入小於4,000.00元,扣除費用800.00元。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3,000.00-800.00)x70%= 1,540.00元。
應預扣預繳稅額=1,540.00x20%= 308.00元。
(2)12月再版取得稿酬150,000.00元,收入大於4,000.00元,扣除費用20%。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150,000.00x(1-20%)x70%=84,000.00元。
應預扣預繳稅額=84,000.00x20%=16,800.00元。
工業大學出版社2019年12月應預扣預繳個稅17,108.00元。
4.工業大學出版社2019年應預扣預繳老王稿酬所得個稅 39,200.00元。
溫馨提示:納稅人取得稿酬所得,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加印」合並算,「再版」分開算。
Ⅳ 2018年最新上海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2018年上海的個稅計算方式也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方式來計算,即個人工資所得的個稅計算方法為(工資所得-專項附加扣除-社保扣除)*稅率;經營或其他所得按照應納所得額*稅率來進行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是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國家法律文件。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於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1994年1月28日頒布)、稅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頒布)以及由中國各級稅務機關發布的有關個人所得稅征管的規定,構成了現行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主體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一條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
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