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費用索賠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兩種
(1)修正費用法:一是計算索賠金額的時期僅限於受事件影響的時段,而不是整個工期;二是只計算在該時段內受影響項目的費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項目的費用;三是不直接採用原合同報價,而是採用在該時段內如未受事件影響而完成該項目的合理費用。據此可比較合理地計算出因索賠事件影響而實際增加的費用。
(2)實際費用法:費用法又稱分項法,即根據索賠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或成本增加,按費用項目逐項進行分析、計算索賠金額的方法。這種方法比較復雜,但能客觀地反映施工單位的實際損失。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合同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十八條 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為應付款時間:
(一) 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 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之日;
(三) 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