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養老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滿整年後的剩餘月數,每個月按照0.083%計發。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剩餘繳費月數×0.083%)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虛賬實記」的金額及其利息)除以國發(2005)38號規定的計發月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❷ 上海養老金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上海退休工資是按照月養老金=個人養老保險帳戶儲存額÷120。
法律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 第二十八條:凡本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1995年底前退休和退職的人員,先按原辦法計算月養老金,再按個人累計繳費額的一定比例增發月養老金。增發比例按以下規定確定:
(一)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11%;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16%。
(二)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加上本辦法實施前的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15年的,增發2%;在此基礎上每增加5年相應增加1個百分點,但增發比例最高不超過7%。
(三)企業退職人員增發10%;機關和事業單位退職人員增發1%。
前款所述人員不論在哪個月份到達退休年齡,退休當年按12個月繳費,並按前款規定增發養老金。離休幹部、勞動模範、高級專家以及按國家規定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人員等所享受的優惠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
❸ 2021年上海市退休金計算方法
根據 養老金計算 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以下公式計算: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的參保人員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者備纖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0.6)÷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1.0)÷2×15×1%=75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3.0)÷2×15×1%=15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0.6)÷2×40×1%=1600元 個滾裂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1.0)÷2×40×1%=20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5000元+5000元×3.0)÷2×40×1%=40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12。 計發月數為:50歲為195月、55歲為170月、60歲為139月 例如,某人55歲退休,個人賬戶中存款余額為51000元,那麼,個人賬戶養老金為 51000元÷170月=300元/月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視同繳費年限×1.4% 過渡性養老金僅對1996年前參保人員有效。視同繳費年限是你參加工作至開始 繳納養老保險 期間的年限,包括知首仿青下鄉的時段視同工齡。需要提供本人的檔案才報社保局審核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