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資源稅的計算公式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二、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1、原油銷售額的5%-10%
2、天然氣銷售額的5%-10%
3、煤炭焦煤每噸8-20元其他煤炭每噸0.3-5元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普通非金屬礦原礦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貴重非金屬礦原礦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屬礦原礦每噸2-30元
6、有色金屬礦原礦
稀土礦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每噸0.4-30元
7、鹽固體鹽每噸10-60元
液體鹽每噸2-10元
拓展資料: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
法律依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❷ 資源稅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一、資嫌喚孫源稅計算公式是怎樣的❸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是
資源稅如何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從價定率
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二)從量定額——粘土、砂石和部分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產品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代扣代繳應納稅額=收購未稅礦產品的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三)關於原礦銷售額與精礦銷售額的換算或折算
1.對同一種應稅產品,征稅對象為精礦的,納稅人銷售原礦時,應將原礦銷售額換算為精礦銷售額繳納資源稅;
2.征稅對象為原礦的,納稅人銷售自采原礦加工的精礦,應將精礦銷售額折算為原礦銷售額繳納資源稅;
3.金礦以標准金錠為征稅對象,納稅人銷售金原礦、金精礦的,應比照上述規定將其銷售額換算為金錠銷售額繳納資源稅;
4.換算比或折算率由省級財稅部門確定,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已稅產品的稅務處理——一次課征制
1.納稅人用已納資源稅的應稅產品進一步加工應稅產品銷售的,不再繳納資源稅;
2.納稅人以未稅產品和已稅產品混合銷售或者混合加工為應稅產品銷售的,應當准確核算已稅產品的購進金額,在計算加工後的應稅產品銷售額時,准予扣減已稅產品的購進金額;未分別核算的,一並計算繳納資源稅。
❹ 資源稅稅額計算公式
一、正面回答
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從價計征的公式是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從量計征的公式是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二、分析詳情
自然資源是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天然來源,它包括的范圍很廣,如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動植物資源等。我國的資源稅征稅范圍較窄,僅選擇了部分級差收入差異較大,資源較為普遍,易於徵收管理的礦產品和鹽列為征稅范圍。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將越來越重要,因此,資源稅的征稅范圍應逐步擴大。中國資源稅征稅范圍包括礦產品和鹽兩大類。2016年7月1日我國實行資源稅改革,資源稅徵收方式由從量徵收改為從價徵收。
三、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1、原油銷售額的5%-10%;
2、天然氣銷售額的5%-10%;
3、焦煤每噸8-20元,其他煤炭每噸0.3-5元;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普通非金屬礦原礦每噸或者每立方米0.5-20元,貴重非金屬礦原礦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元;
5、黑色金屬礦原礦每噸2-30元;
6、有色金屬礦原礦,稀土礦每噸0.4-60元;
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每噸0.4-30元;
7、固體鹽每噸10-60元,液體鹽每噸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