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存款的利息是怎麼上稅的
銀行存款的利息,按照實際獲得利息的金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算應交納的稅金金額,去當地稅務局申報繳納即可。 目前我 國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征稅。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定活兩便儲蓄、零存整取儲蓄、通知存款:按照每次儲戶取得的利息所得額由儲蓄機構代扣代繳儲戶應繳納的個人利息所得稅稅款,並在給儲戶的利息結付清單上註明,該利息清單即視同完稅證明。
存本取息定期儲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儲蓄存款是一種一次存入本金,存期內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歸還本金的定期儲蓄存款。考慮到儲戶如提前支取本金,其實際分期已取得的利息所得可能大於按儲蓄機構有關規定計算應取得的利息所得,故規定該儲種在其存款到期清戶時、或儲戶提前支取本金時,統一由銀行一次性代扣代繳個人利息所得稅,不再在其存期內分次支取利息時分次扣繳。
拓展資料:
銀行存款的利息是否要繳稅?
1、利息稅其實是個人所得稅的一個稅目,即「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
2、目前國家規定儲蓄存款利息暫免徵收利息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8.10.9日起暫免徵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即從2008年10月9日起暫免徵收利息稅。
3、注意不是從2008年10月9日後取得的利息都免稅,而是根據儲蓄存款所得利息的時間不同,分段計稅:
1)儲蓄存款在1999.10.31日前所得的利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儲蓄存款在1999.11.1日~2007.8.14日產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3)儲蓄存款在2007.8.15日~2008.10.8日產生的利息,按照5%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4)儲蓄存款在2008.10.9日後(含10.9日)產生的利息,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准備金率下調多少?
央行下調部分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
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優化流動性結構,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4月25日起,下調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1個百分點;同日,上述銀行將各自按照「先借先還」的順序,使用降准釋放的資金償還其所借央行的中期借貸便利(MLF)。
此次對部分金融機構降准以及置換中期借貸便利(MLF)的操作,主要涉及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這幾類銀行目前存款准備金率的基準檔次為相對較高的17%或15%,借用MLF的機構也都在這幾類銀行之中。其他存款准備金率已經處在較低水平的金融機構不在此次操作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