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路里程和公路養護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的規定
第一章公路里程統計一、公路小修保養成本:其計算單位為:元/年公里。
小修保養是指公路經常性的養護。其成本包括:
1。直接費:
(1)工人費:養路工人工資,獎金(占工資10%)福利費(為工資11%)工會經費(為工資2%)及班長、記錄員及物價差額津貼等。
每人每年總工資=(基本工資×1。23+津貼)×12個月
(2)材料費:包括砂石費、油料費、其他材料費。
(3)運輸費:為小修保養運送材料機械所支付的運費。
(4)機械使用費:包括機械台班費、油燃料保養修理費。
(5)其他費:如輔助工人工資等。
2。間接費:包括勞動保護費、辦公費、差旅費、醫葯費、其它費等。二、大中修和改建工程成本:是指完成單項工程所支出的費用,包括直接費和施工管理費。其計算單位:按單項工程預算單位。
1。直接費:由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組成。
(1)人工費:指直接從事養護工程施工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附加工資和工資性質的津貼,不包括材料管理、采購及保管人員、駕駛施工機械、運輸工具的工人、材料到達工地倉庫(施工地點存放材料的地方)以前的搬運、裝卸工人和其他由施工管理支付工資的人員的工資。
(2)材料費:包括材料、構件、零件和半成品的價格以及周轉材料的攤銷費。材料預算價格由下列費用組成。①材料的原價。②材料供銷部門手續費。③包裝費(不包括押金)。④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施工地點存放材料的地方)的全部運輸過程所支出的運輸、裝卸及合理的運輸損耗等費用。⑤材料的采購及保管費。
(3)施工機械使用費:指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基本折舊和大修理折舊、中小修理費、潤滑費等。
駕駛人員工資及附加工資、津貼、燃料費以及養路費、牌照稅。
(4)其他直接費:指現場生產所須水、電、蒸汽,或冬季施工措施費、和材料二次搬運費。
2。施工管理費:包括工作人員工資、生產工人輔助工資、福利費、辦公費、差旅費、文體宣傳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具使用費、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等等。
3。工程成本的考核。
(1)工程預算成本:是指施工工程按預算價格計算的成本。
(2)工程實際成本:是指施工工程實際財務支出的費用總額。
(3)工程成本降低額:預算成本減去實際成本。
(4)工程成本降低率:工程成本降低額用預算成本去除。
工程成本降低率(%)=預算成本_實際成本/預算成本×100%三、職工工資:是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職工的勞動貢獻,由國家有計劃地分配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1。工資總額:是指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實際支付給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基本工資、附加工資或獎金、工資性津貼、其它工資(如婚、喪、假工資、病、傷、產假工資)及長期學習人員工資和保留工資等。
2。平均工資:是反映一定時期平均每個職工的工資額
平均工資=工資總額/平均人數四、公路養護工人勞動效率指標
1。勞動工日:是指一個工人勞動一個小時的時間為一個工時,勞動一個工作班的時間為一個工日。
(1)日歷工日數:指日歷天數中每天的生產工人實際工作與未實際工作的天數之和(包括出勤、缺勤、停工和公休工日)。
(2)公休工日:指在國家規定的例假、節日中工人應休息的天數之和。
(3)應出勤工日:指日歷天數中扣除國家規定的例假、節日的天數。
(4)實際出勤工日:指在報告期內,工人實際出勤的工日。包括直接生產工日和間接生產工日(或公假工日)。
(5)缺勤工日:指工人按照制度規定應到班參加生產,但由於企業或工人本身的原因,如疾病、產假、事假、探親假、婚喪假、曠工、工傷假等原因,未能出勤參加生產的工日。
(6)間接生產工日(公假工日):指執行國家義務勞動或參加其他社會活動,如開會、參觀、學習、聽報告、防洪及調動工作途中等,未參加生產的工日。包括待料或氣候影響的出勤工日。
(7)實際出工工日:指工人實際工作的天數。包括加班工日,因工外出工作的工日及臨時被調從事其他生產工作的工日。
(8)出勤率(%)=實際出勤工日數/應出勤工日數×100%
(9)出工率(%)=實際出工工日/應出勤工日數×100%
2。勞動工效:用以考核定額的完成情況。在計算勞動工效時分單項工程和綜合工程兩種,其計算公式為:
單項工程工效(%)
=同一項目工程的標准工日數之和/同一項目工程實際使用工日數之和×100%
綜合工程工效(%)
=不同工程項目的標准工日數之和/不同工程項目實際使用的工日數之和×100%
標准工日(或標准工):指工人完成的工程量,按定額規定折算的標准工日數。
標准工日=實際工程量/定額
3。勞動生產率:是指報告期每個職工平均完成的工作量(或實物量)。以報告期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或實物量),被全部職工平均人數除求得。
(1)以實物量表示的勞動生產率:
全部職工平均工程量=報告期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2)以貨幣表示的勞動生產率:
全員勞動生產率=報告期實際完成工作量/全部職工平均人數
(3)用勞動時間來計算,是指勞動成果與勞動消耗量之比:
勞動生產率=產量(工程量)/勞動消耗量(工日)
第六節公路養路機械(具)統計
Ⅱ 公路工程預算編制說明介紹
針對公路工程預算編制說明,中達咨詢通過查找資料得到了如下的相關信息介紹。
公路工程預算編制說明
路面工程,路線全長28.521km,本預算採用「同望WCOST電算程序」編制。
(一)、編制原則
1、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設工程概、預算編制辦法》(以下簡稱「編制辦法」)及「《公路工程概況定額》、《公路工程預算定額》基價表」。
2、交通部《公路工程2008預算定額》。
3、交通部《公路工程機械台班定額》。
4、雲南省公路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2009年06月1日發布)。
5、工程數量按施工圖設計數量計算。
(二)、人工工資單價根據「補充辦法」的規定,人工工資單價按42.71元/工計算。
(三)材料預算價格:按雲南省交通廳造價局2011年第3季度材料指導價,采社會運輸計算。
(四)機械台班單價按《公路工程台班機械定額》(JTG/TB06-02-2007)分析計算,並結合雲南省公路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補充規定(2009年06月1日發布)的規定計算。
(五)、其他直接費、現場經費及間接費綜合費率按有關規定計算:
1、冬季施工增加費按「編制辦法」不計
2、雨季施工增加費按「編制辦法」「Ⅰ—5」計。
3、夜間施工增加費「按編制辦法」計算。
4、高原及沿海地區施工增加費不計。
5、行車干擾施工增加費按「補充辦法計」。
6、施工輔助增加費按「補充辦法」計。
7、臨時設施讓派胡、現場管理費按「補充辦法」計。
8、主副食補貼按「補充辦法」計。
9、職工探親路費補貼按「補充辦法」計。
10、取暖補羨此貼按「補充辦法」計。
11、工地轉移費按「補充辦法」計。 12、企業管理費按「補充辦法」規定計算。
13、財務費「補充辦法」規定不計。
(六)、辦公生活傢具購置費按「補充辦法」。
(七)、建設單位管理費按「補充辦法」。
(八)、勘察設計費按合同實際額計列。
(九)、供電貼費不計。
(十)、工程造價上漲預備費不計。
(十一)、項目基本造價為15316266元,平均每公里建坦攔安費51.5萬元。
(十二)、補充:(以下價格為暫定價)
以上就是建築網對公路工程預算編制說明的基本概況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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