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降雨量怎麼計算
降雨量一般用雨量筒測定,所以降水量中可能包含少量的露、霜和松等。氣象學中常有年、月、日、12小時、6小時甚至1小時的降水量,6小時中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稱為6小時降水量;24小時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稱為24小時降水量。
一個旬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稱為旬降水量……一年中,降下來的雨雪統統融化為水,稱為「年降水量」。 液態降水量稱為雨量,有時兩者也作為同義詞。單位時間的降水量稱為降水強度,常用mm/h或mm/min為單位。單位時間的雨量稱為雨強。
把一個地方多年的年降水量平均起來,就稱為這個地方的「平均年雨量」。例如,北京的平均年雨量是532.0毫米,上海的平均年雨量是1166.1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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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雨的基本要素
(1)降雨歷時和降雨時間:降雨歷時是指一次降雨的持續時間,即一場降雨自始至終所經歷的時間。降雨時間是指對應某一降雨量而言的時段長,在此時間內,降雨並不一定是持續的。降雨歷時和降雨時間均以min、h計。
(2)降雨強度:指單位時間內的降雨量,以mm/min或mm/h計。
(3)降雨面積:指某次降雨所籠罩的水平面積,以km2計。
(4)暴雨中心:指暴雨強度較集中的局部地區。
雨量的等級劃分
小雨:1d(或24h)降雨量小於10mm者。
中雨:1d(或24h)降雨量10~25mm者。
大雨:1d(或24h)降雨量25~50mm者。
暴雨:1d(或24h)降雨量50~100mm者。
大暴雨:1d(或24h)降雨量100~250mm者。
㈡ 降雨量怎麼算
降雨量的測量過程:
1、雨量筒的直徑為20cm,內裝一個漏斗和一個瓶子。
2、量杯的直徑為4cm,它和雨量筒是配套使用的。
測量時,將雨量筒中的雨水倒在量杯中,根據杯上的刻度數值就可讀出當天的降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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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雨量等級:
①日降雨量在10毫米以下稱為小雨,
②日降雨量10.0-24.9毫米為中雨,
③日降雨量25.0-49.9毫米為大雨,
④日降雨量為50.0-99.9毫米是暴雨,
⑤日降雨量為100.0-250.0毫米是大暴雨,
⑥日降雨量超過250.0毫米的稱為特大暴雨。
㈢ 降雨量的計算公式是什麼啊
雨量的計量方法:
雨量是用雨量器和雨量杯來計算的,雨量器是個圓柱形的開口筒,筒口面積在我國多為314平方厘米(直徑20厘米)。為了防止降水蒸發,中上部呈一漏洞型,下部放一儲水瓶。
為觀測方便與上述口徑配套有一特製量杯,雨量杯的口徑為4厘米,因此每一毫米降水量在雨量杯上的長度為25毫米。為了連續記錄液態降水量,水文氣象部門多使用虹吸式雨量計或翻斗式遙測雨量計。它們的記錄紙,不但記錄了總降水量,還可以判定不同時段的降水量或降水強度。
以在平面收集到的雨水深度表示,准確程度至0.25毫米或0.01寸。有時亦會以升每平方米 (1 L m-2 = 1 mm)表示。在氣象統計名詞上,雨量又可稱為降雨量,即一定時間內之降水累積量,其中,若降水量若小於0.1公釐視為雨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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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量的表示法:
1、等量線
天氣圖上,雨量相等各點的連線。它表示雨量分布的特點。可由等雨量線狀況,分析出雨區變化、雨量梯度和大小暴雨區等。
2、雨量圖
某一給定時段內某一地區的降水量分布圖,可分年、季、月、旬、日或特定時段的雨量圖。天氣分析中所用的時段較短,如24小時雨量圖,用以觀察與降水有關的天氣系統的移動與發展變化。
長期天氣預報和氣候分析中所用的時段則較長,如年、季、月或更長時段的雨量圖,以觀察長期天氣變化和氣候變化。在農業氣象工作中,主要用某些作物某些生長發育階段的雨量圖。
㈣ 雨水量的計算方法
雨水的降落量用自記雨量計(見圖測錄。雨水徑流量可以用設在渠道或管道內的流量計測錄,也可以從雨水降落量推算。推算的方法有多種。雨水管道的匯水面積一般不大,故設計流量的確定常用估算小匯水面積徑流量的方法。一般採用推理公式: 雨水量
Q=сFq=167сFi
式中Q為雨水管道設計流量(升/秒);с為徑流系數(雨水徑流量和降落量的比值);F為匯水面積(公頃);q為設計暴雨強度,以單位面積降雨流量計〔升/(秒·公頃)〕;i為設計暴雨強度,以降雨深度計(毫米/分)。排水管道常分段設計。雨水管道設計段的匯水面積 F可從雨水管道系統平面圖上求得。徑流系數 с根據地面狀況和經驗數據確定,屋面、路面、場地等鋪砌地面可採用0.8或0.9,綠地可採用0.1或0.15,一般按設計規范採用。由於影響徑流系數的因素很多而復雜,故其數值精度不高。
設計暴雨強度根據當地降雨記錄選用。限於經濟條件,不能採用歷史上曾出現的最大值。常先把自記雨量計記錄歸納為暴雨曲線或公式,然後根據設計條件確定設計段的暴雨強度。常用公式為式中 t為降雨歷時(分);p為重現期(年);A、A1、b、C、n為與地區氣象條件有關的參數。可以看出,i值是t時段內的平均強度。一陣雨中有很多t時段和相應的i值,式中的 i值是其中的最大值。設計段的瞬時流量是由排水面上各點的雨水匯集成的,所以設計降雨歷時應當等於匯水面上最遠一點流到計算點的時間。它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地面集水時間,其值可以估計,也可藉助某些經驗公式估算,一般在5分鍾左右;另一部分為雨水在管渠內的流行時間,隨流程長短而異,其值可以計算。對同樣的一個歷時(例如10分鍾),每陣雨的相應i值(如i10)不同,大雨值大,小雨值小。重現期p也要影響i值的大小。例如p=2年時的i10值是(i10)2,表明平均每二年出現一次陣雨,它的 i10等於或大於(i10)2;p值愈大, (i10)p愈大。設計重現期的確定,決定於對暴雨積水的容忍程度和經濟條件,對設計雨水管道的選用范圍一般為0.33~2.0年;對設計涵洞一般為 20~50年(見涵洞)。重要幹道、地區或短期積水即能引起嚴重損失的地區,宜採用較高的設計重現期。
值得注意的是,徑流系數有一定的可控性。通過地面的高程規劃,空地的平整、綠化和容許綠地短暫積水,可使徑流系數降低。此外,還可利用地區的湖泊、水塘調蓄雨水量,以減少雨水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