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牆腳手架怎麼計算工程量呢你知道計算方式嗎
一、建築物外腳手架工程量按以下規則計算。
1.外腳手架搭拆工程量按外牆外邊線的凹凸(包括凸出陽台)總長度乘以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計算搭設面積以m2計算。門、窗洞口、空圈洞口等所佔面積不扣除。
2.外腳手架使用工程量按腳手架搭設面積乘以腳手架在施工現場的有效使用天數以"100m2·10天"為單位計算。
3.腳手架搭設高度的確定。
(1)有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的,按照經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的規定確定;無施工組織設計文件時,可按平均的設計室外地坪標高與建築物的頂板面的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的高度差,再加上1.5m綜合取定。地下室外牆腳手架搭設高度為從設計室外地坪至底板墊層底高度。
(2)同一建築物高度不同時按不同高度分別計算。如果沿建築物的頂層板外牆外邊線的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出現不同時:間斷變化時(標高變化不連續,如局部突出屋面的樓梯間)可按不同高度分段計算腳手架的搭
設高度;連續變化時(如坡屋面)按照平均標高計算腳手架的搭設高度。
(3)當屋頂樓梯間、設備房平面面積大於屋頂平面面積的三分之一時,其腳手架工程量並入整個建築物,高度計至屋頂樓梯間、設備房頂板結構標高(有女兒牆時計至女兒牆頂)。
(4)當屋頂樓梯間、設備房平面面積小於屋頂平面面積的三分之一時,其腳手架工程量按其自身高度單獨計算,按相應高度的單排腳手架子目執行。
(5)建築物上部外牆縮入或者裙樓上部塔樓縮入時,計算腳手架搭拆時應該分段計算搭設面積,但搭設高度步距應統一自室外地坪標高算起。
(6)裙樓外牆邊線與塔樓外牆邊線間的距離1.5m的裙樓區段,單獨按規定計算該區段腳手架,高度計至裙樓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當裙樓外牆邊線與塔樓外牆邊線間的距離≤1.5m的裙樓區段,與該區段塔樓腳手架一並計算,
高度計至塔樓檐口(或女兒牆上表面)。
4.單排腳手架與綜合腳手架的區分。
(1)當沿建築物外牆外邊線的建築物腳手架的搭設高度小於15m時,按單排腳手架計算;大於15m時,按綜合腳手架計算。
(2)建築物上部牆體外邊線挑出1.5m以上時,按照上層的外牆外邊線凹凸長度乘以建築物總高度計算外腳手架搭設面積;下部牆體縮入部分按照圍護結構的垂直投影面積按相應自身高度的單排腳手架計算。
(3)凹入部分的採光開井:當外口寬度(外牆結構間距)≤3.5m時,按凹入部分內側外牆垂直投影面積計算單排腳手架,採光井外口不論有無連梁,均與外牆一並計算綜合腳手架;當外口寬度(外牆結構間距)3.5m時,按凹入部分內側外牆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綜合腳手架,採光井外口有連梁的,與外牆一並計算綜合腳手架,無連梁的不計算腳手架。
(4)石牆砌築不論內外牆,高度超過1.2m時,計算一面綜合腳手架;牆厚大於40cm時,計算一面綜合腳手架及一面單排腳手架。
(5)大型設備基礎高度超過2m時,按其外形周長乘以基礎高度以面積(m2)計算單排腳手架。
(6)屋頂女兒牆內面超過屋面高度1.2m時,可按其內面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單排腳手架。
(7)圍牆高度超過1.2m時,按相應垂直投影面積以m2計算單排腳手架,圍牆單面裝飾的按單面計算,雙面裝飾的按雙面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