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延時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
延時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准如下:
1、工作日加班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