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醫保的錢是怎麼計算的
醫保卡上的錢的演算法如下:
3、對於45歲以上的在職員工,個人繳納的2%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從單位的8%里提出1.4%劃入個人賬戶;
4、45歲以下的,從單位8%的繳費中劃取1.4%記入個人賬戶,即月薪的3.4%。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各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單位所繳比例,各地區、不同的行業的企業略有差別,以當地規定為准。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個人賬戶金額的組成:
1,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數×2%)全額劃入個人賬戶;
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基數×9%)按比例(0.4%—4%)劃入個人賬戶在職個人賬戶=基數×2%+基數×(0.8%~4.8%)退休職工個人賬戶:70歲以上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按每人每月110元,70歲以下退休人員個人賬戶按每人每月100元劃入。單位按比例劃入部分:35周歲以下0.8%;退休人員70周歲以下4.3%;35周歲(含)以上45周歲以下1%;退休人員70周歲(含)以上4.8%;45周歲(含)以上2%。
如果你單位為你繳納上海的城保,賬戶資金是按你個人繳費基數2%計入賬戶的。而且醫保卡里的錢一般是一個醫保年度,也就是每年4月1日幫你計入一次(按照當年2月醫保的繳費作為參考預注),也就是個人繳費基數2%×12,加上單位繳費部分根據在職職工34歲以下140,35至44歲280,45歲以上420計入
舉個例子,假設你是2338繳費基數又是34歲以下的人,那麼就是2338×2%×12+140,這就是1年在你醫保卡里打的錢。
醫保的缺陷:
每一次住院有一個基本起付線的免賠額,分別為:一級醫院500元,二級醫院750元,三級醫院1000元,這些費用需要員工自行承擔。甲類葯和乙類葯按比例報銷,進口葯不予報銷,超過4萬元保障額度就得自行付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B. 醫保報銷計算公式
醫保報銷計算公式=總費用-起付線-葯品及檢查中自費部分*報銷比例。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醫保報銷的具體規定如下:
1、在醫保規定的醫療機構和葯店就醫、買葯可以報銷,除此之外參加醫保的人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費用也可以報銷;
2、購買在《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裡面的葯品,才可以報銷,甲級葯物全部報銷,乙級葯物部分報銷,丙級葯物不能報銷;
3、只有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的才可以全額報銷或者部分報銷。;
4、服務設施只有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的標准范圍,才可以報銷。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和急診、門診留觀床位費,比如護工費、膳食費之類的,不能報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C. 社保報銷計算公式
醫保報銷比例計算公式為:(總費用— 起付線以下費用— 自費自付項目)*報銷比例。
醫保報銷比例如下:
1、如果是在職職工,到醫院的門診、急診看病後,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4、住院的費用,2009年一個年度內首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時,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起付金額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的醫療費用,起付標准按50%確定,就是650元。
5、而一個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住院費用)最高支付額目前是7萬元。住院報銷的標准與參保人員所住的醫院級別有關,如住的是三級醫院,從起付標准到3萬元的費用,職工支付15%,也就是報銷8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