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齡怎麼計算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工齡怎麼計算2. 工齡計算公式是什麼
工齡計算公式是工齡工資=工齡×工齡工資標准,工齡即服務企業年數。
1、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算職工因主觀原因中斷工作,把中斷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端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簡介
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 工齡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
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計算退休待遇不再按照工齡,而是繳費年限,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連續計演算法:具體計算時間是從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算至離職之日這段時間,如果期間有工作調度的,也不中斷計算;
2、合並計演算法:如果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為用人單位調整等非主觀原因中斷工作了一段時間的,應當扣除中斷的時間,把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即為工齡;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人可用此法計算,比如實際工作一年,按一年半進行工齡折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的調整而發生崗位調動的,其調動前後的工齡應當連續計算,但是連續計算的前提是勞動者檔案中有調動審批表等調動手續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