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增值稅的計算方法和步驟
1)計算方法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按照超率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其應納稅額有以下兩種計算方法:
1.分步計演算法,即按照每一級距的土地增值額乘以該級距相應的稅率,分別計算各級次土地增值稅稅額,然後將其相加匯總,求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每一級距的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上述公式中的5%、15%、35%均為速算扣除系數。
(2)計算程序
1.計算扣除項目金額。如系轉讓舊房及建築物的,應計算評估價格,再確定扣除項目金額。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計算增值額。
增值額=轉讓收入額-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額占扣除項目金額的比重(以下簡稱「增值率」)。
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4.依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
5.依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
Ⅱ 土增清算的計算方法
一、正面回答
土增清算的計算方法: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二、詳情分析
土地增值稅清算是指納稅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條件乎燃後,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規定,計算房地產開發項目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結清該房地產項目應繳納土地增值稅稅款的行為。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無誤後,納稅人應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及規定的期數頃搭限繳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為外國貨幣的,以取得收入當天或當月1日國家公布的市場匯價摺合成人民幣,據以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
三、土地增值稅清算流程
納稅人應當如實申報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稅額,保證清算申報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稅務機關應當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納稅服務,加強土地增值稅政策宣傳輔導。主管稅務機關應及時對納稅人清算申報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增值額、增值率以及稅款計算等情況進行審核,依法徵收土地增值稅。對於符合清算條件,應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對於符合第二種清算條件,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項目,由薯拿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是否進行清算;對於確定需要進行清算的項目,由主管稅務機關下達清算通知,納稅人應當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內辦理清算手續。
Ⅲ 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方法
土地增值稅 如何清算? 網 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帶來問題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增值稅如何清算 土地增值稅=( 轉讓房地產所得- 扣除項目)* 超率累進稅率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土地增值稅按照 納稅 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 第四條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 第六條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 土地使用權 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第七條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擾扒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網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帶來問題的解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土地增值稅 清算 鑒證業務准則第四十條 稅務師事務所應按照稅 法規 定審核清算項目的收入總額、扣除項液譽目的金額,並確認其增值額及適用稅率,正確計算應繳稅款。審核程序通常包括: (一)審核清算項目的收入總額是否符合稅收規定,計算是否正確。 (二)審核清算項目的扣除金額及其增值額是否符合稅收規定,計算是否正確。 1.如果企業有多個開發項目,審核收入與扣除項目金額是否屬於同一項目; 2.如果同一個項目既有普通住宅,又有非普通住宅,審核其收入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是否分開核算; 3.對於同一清算項目,一段時間免稅、一段時間征稅的,應當特別關注收入的實現時間及其扣除項目的配比。 (三)審核增值額與扣除鬧李段項目之比的計算是否正確,並確認土地增值稅的適用稅率。 (四)審核並確認清算項目當期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及應補或應退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