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4年現在的個人所得稅怎樣計算的
一、新稅法規定主要對四個方面進行了修訂:
1、最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
2、調整工薪所得稅率結構,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一檔稅率由5%降為3%。
3、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生產經營所得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作了調整。
4、個稅納稅期限由7天改為15天,比現行政策延長了8天,進一步方便了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納稅申報。
二、2014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按照最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3500元的標准,2014年最新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三、2014年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舉例
扣除標准: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5000—3500)×3%—0=45(元)。
四、2014年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
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
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
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五、2014年最新個人所得稅徵收范圍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其他所得。
㈡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1、工資個稅公式: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個稅免徵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方法: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㈢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根據國家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㈣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為:應納稅額乘以稅率。不同應稅項目對應的稅率不同,應納稅額也不同。例如: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為: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㈤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返掘腔稅的計算公式為:
1、個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分級計算稅率);
2、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額-准予扣除額;
3、准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個人所得稅
新個人所得稅(以下簡稱,新個稅),是將原來的分類所得稅變成了綜合所得稅,綜合所得是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項之和,在進行計算時應該將這四項的收入加在一起,公式為:綜合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使用權。然後用月工資總額減去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這5000元是免徵額。月工資不到5000元不用交個稅。然後再扣除一些專項扣除項目,也就是五險一漏衫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幾項,這幾項有一部分是由公司繳納的,剩餘的部分需要從工資里扣除。
新個稅5000起征點稅率表
1、繳納社保後,工資、薪金個人所得低於5000元,無需繳納個稅;
2、繳納社保後,大於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間在0-3000元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3、繳納社保後,大於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間在3000元-12000元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10;
4、繳納社保後,大於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間在12000元-25000元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1410;
5、繳納社保後,大於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間在25000元-35000元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2660;
6、散信繳納社保後,大於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間在35000元-55000元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4410;
7、繳納社保後,大於5000元的部分,個稅區間在55000元-80000元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7160;
㈥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1、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冊友,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3、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4、燃喚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皮姿凱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