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
年終獎應納稅范圍歸為工資、薪金所得,所以納稅人取得的年終獎也會並入綜合所得計稅個稅,具體計算方法為:應納稅額=(全年綜合所得-起征點-專項扣除-附加專項扣除等)×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預扣稅率和速算扣除標准如下:
1、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預扣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
2、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預扣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20 ;
3、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預扣稅率為20% 、速算扣除數為16920 ;
4、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預扣稅率為25% 、速算扣除數為31920 ;
5、超過420000元660000元的部分、預扣稅率為30% 、速算扣除數為52920 ;
6、超過660000元960000元的部分、預扣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為85920 ;
7、超過960000元的部分、預扣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為181920。
比如,小唐2021年的工資,在減去免徵額度及附加扣除、社保等後,應納稅所得額為20萬元,且另有年終獎5萬元,共計25萬元。
則應交稅=250000(應納稅額)*20%(適用稅率)-16920(速算扣除數)=33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