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大學是怎麼算學分的學時是怎麼計算的一節課只有45分鍾,一節課等於一學時嗎
1學分=18課時。
每一個學分等於一個學期內每周一課時(40-45)分鍾的課堂學習,並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若單從課時來說,1學分=18課時。
對於學年學分制來說,學生每學期所修習的學分數的上限和下限是有規定的。學生可以按照一定的選課順序,根據學校課程計劃和選課指導教師的建議,在每學期規定修讀的學分范圍內,允許多修、少修、免修某些課程。
(1)大學學分制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學分計算要求規定:
1、實習學分制後,對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的學生,高校給予一次免費補考和重修的機會;補考不及格的學生重新學習該課程,學校可以收取學分學費;學生在專業之外加修的課程(如輔修、雙學位、重修等),按實際學分收取學分學費。
2、申請免聽課程的學生,須按要求完成該課程作業和考試,並繳納該課程1/4的學分學費;申請免修課程或是參加旁聽的學生,不需繳納該課程學分學費。
3、根據各門課程的不同要求給予不同的學分,並規定各種專業課程的不同的學分總數,作為學生畢業的總學分。
② 學分績點計算公式是什麼
績點是評估學習成績的一種方法,國內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計算方法是:績點=分數/10-5,學分績點=學分*績點=學分*(分數/10-5)(90分以上按90分計算)。
某些學校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所採用的是分段績點法,強調按分數區分績點層次。如下:
4-3*(100-f)^2/1600
平均績點:(課程學分1*績點+課程學分2*績點+課程學分n*績點)/( 課程學分1+課程學分2+課程學分n)
(2)大學學分制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績點是課程學習質的體現,它充分反映了學生掌握課程知識的程度,而不包括績點的學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許多高校引入績點制來進一步完善學分制,使課程學分與績點相結合,成為課程學分績點,通過計算平均學分績點來區分學生的學習質量。
總平均績點(Overall GPA)是將全部所修學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最後兩年平均績點(GPA for the last two years)即將最後兩年所修各科按上述方法計算出來的點數。 在美國,90%的學校GPA計算方法是採取四分制,僅有10%的學校會採取五分制,即A等成績為5,B等為4,C等為3,D等為2,F等為1,這些學校的最低入學標准也就相應的提高了。
中國學生在申請時,應按照自己原先學校採用的GPA制提供成績,同時註明採用了哪一種的GPA制。 對我國學生很不利的是中國大部分學校的評分都相當嚴,很多實際成績很優秀的學生把分數換算成GPA後卻還不夠3.0,在有些大學里班上前5名學生的總平均成績都可能會在82分以下,這樣在申請美國大學時,GPA都要變成3.0或更低,只能進一些三四流的學校。
為了消除這種不利,可以採用兩種方法:一是在成績單或是推薦信以及讀書計劃中說明這種GPA實際上是由於評分標准十分嚴格而導致的;二是在提供成績單的時候,列明這樣的成績在全班,或是全系所排的名次以及百分比。 通常大學部學生拿到C以上成績都可以。但研究所碩士學生,至少要拿到B的成績。
③ 大學的學分怎樣算的
大學學分每個學校演算法不一樣,重修是有學分的,除了上課還有其他加分項,以武漢大學為例:學生可申請取得不超過10個創新學分,並記為通識選修課程學分。創新學分不交納課程學分學費。
四年制專業文科類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40學分,理工醫類為150學分;五年制專業學生畢業總學分為180學分。理論教學課程學分等於課內總學時/18,實驗教學課程學分等於課內總學時/36,集中實踐教學環節學分等於教學周數/2,分散的實踐教學環節在摺合成周數後計算學分。
學生每學期選課學分不得低於15學分(畢業當年不作限制),不得超過30學分。攻讀雙學位及實驗班學生不得超過45學分。
學分是評價學生優秀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准,是用於計算學生學習量的一種計量單位,按學期計算,每門課程及實踐環節的具體學分數以專業教學計劃的規定為准。
部分學校也有按學分收費的制度。通過學分可以評判學生在大學期間的學習知識的廣度,學生獲得的學分越多,說明學生學到的東西也就越多。
用學分來衡量學生學習的量便是學分制,又稱學分累計制。它以學分為計算學生學習量的單位,認為學生若要獲得某個學術性的學位,如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必須達到某一個最低限度的學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