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產品銷售成本核算的方法
結轉已售產品生產成本的方法有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及個別計價法等。通常可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已售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
在計算出已售產品的單位成本之後,就可據以算出當期的產品銷售成本,其計算公式如下:
產品銷售成本=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產品銷售數量
(1)商品銷售結轉成本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商品銷售成本結轉的方式有分散結轉和集中結轉兩種。
1、分散結轉方式是按照庫存商品明細賬戶逐一計算商品銷售成本,逐筆登記結轉的方式。這種方式計算工作量較大,但能提供每個品種的商品銷售成本詳細資料。
2、集中結轉方式是按照庫存商品明細賬戶的期末結存數量乘以進貨單價,計算出期末結存金額,然後按大類匯總,在商品類目賬上倒算出商品銷售成本。
並進行集中結轉,不再逐筆計算和結轉每個品種的商品銷售成本的方式。這種方式工作簡化,但不能提供每一種商品的銷售成本。
此外,對非商品銷售的發出商品的計算和結轉,包括加工商品發出、商品短缺等,採用隨發生隨結轉的方式。對其計算的單價確定有兩種方法:
一是採用逐日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按商品明細賬的當日結存商品的單價計算;
二是採用定期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按期初結存商品的單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