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1.輸入全年一次性獎金。
2.計算月平均收入,輸入以下公式: C2/12
3.查詢並輸入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4.計算應交個稅的金額,輸入以下公式,計算完畢: C2*C4-C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貳』 年終獎金計算方法
年終獎金的計算方法:用年終獎金總額除以12,取得的商去找適應稅率,本題商為2500,適應15%的稅率。
應納稅額=30000x15%-125=4375
你這樣分配月度工資和年終獎金不劃算,全年需繳納4675元(每月繳納25,全年300)
如按月工資3000元、年終24000元發放(總額不變),每月繳納個人所得稅900元,年終獎金繳納個人所得稅2375元(適應10%稅率,24000x10%-25=2375),全年共計繳納32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