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車折舊怎麼算
對於一輛車的殘值,目前汽車業內普遍用「十年折舊法」計算:前三年每年按價值減少15%算;中間四年每年按價值減少10%來計算;最後三年每年按價值減少5%計算。再綜合新車車價變化、折舊率和車況變化規律等方面:實際上第三年賣車或者第六年賣車最劃算。
也就是說,使用了一至兩年「八成新」車輛的殘值率最低,因為4S店一經售出新車價就直接打8折;而到了第十年後,舊車基本就只剩下一成價值甚至不值錢了。
希望對你有幫助!來自湛江金富汽車的從業者!
『貳』 車輛折舊的計算方法
車輛折舊的計算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公式為: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按照行駛里程計算折舊,公式為:折舊額=原值×(已經行駛的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公式為:折舊率=2÷預計使用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折舊率。
車的折舊年限
1、車輛作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最少是4年。
2、換句話說公司的車輛計提折舊時,折舊費的期限可以超過4年,而不可以低於4年。
3、公司的車輛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費之後,盡管不可以再計提折舊,可是車輛還能應用的,可以持續應用。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叄』 汽車折舊計算方法有哪些
1.平均壽命法:
公式:年折舊額=原值/預計使用年限
比如一輛10萬元的車,預計使用10年,每年要按1萬元的折舊費計算。第一年年底,車的價值變成了9萬元;第二年8萬元;等等。
2.工作量方法:
公式:按里程計算折舊,折舊金額=原值(已行駛里程/預計使用里程)。
比如10萬元的車預計行駛里程是10萬公里,每行駛一公里就要提取1元的折舊。也就是說,行駛1萬公里後,車的價值是9萬元;行駛2萬公里後,汽車價值8萬元。
雙倍余額遞減法:
公式:按折舊百分比的20%計算。
比如一輛10萬元的車,預計使用10年,折舊率為20%;
(1)第一年末汽車殘值為8萬元;
(2)第二年末汽車殘值為6.4萬元;
(3)第三年末汽車殘值為5.12萬元;
(4)第四年末汽車殘值為4096萬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