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年終獎怎麼計算個稅
全年一次性年終獎,可以選擇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也可以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021年12月31日前,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單獨計算繳納個稅,適用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意選擇單獨計稅的方式,一年只適用一次;
2022年1月1日開始,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當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年終獎申報流程:
1、登錄自然人稅收管理扣繳客戶端—— 點擊「綜合所得申報」——點擊「收入及減除填寫」——點擊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2、點擊「添加」——輸入工號——填入金額——保存;
3、點擊「稅款計算」——系統自動得出計算結果;
4、點擊申報表報送。
❷ 如何計算年終獎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27日晚下發《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年終獎優惠政策還能再使用3年到2021年12月31日。
那麼,在過渡期間,怎麼計算年終獎需要繳納多少稅呢?按照通知,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舉個例子,企業職工小劉月工資6000元,2019年1月單位將發放一次性年終獎2萬元。那麼,先拿小劉的2萬元年終獎除以12為1666.7元,根據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所以,小劉年終獎應繳納的個稅為20000×3%=600元。
注意新的年終獎臨界點
根據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會產生新的年終獎臨界點,發生「年終獎多發一元,到手收入少千元的」現象。
比如,3.6萬元就是一個臨界點,如果發放3.6萬元年終獎,個稅需要繳納36000×3%=1080元,到手34920元。
如果多發一元,也就是發放36001元年終獎,個稅需要繳納36001×10%-210=3390.1元,到手32610.9元。
相比之下,多發一元年終獎,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元。
另外,14.4萬,30萬,42萬,66萬,96萬也是臨界點,提醒各位小夥伴和單位財務人員,注意這些新的年終獎臨界點,不然會吃虧哦
❸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2021
對普通人的對單位發放的一次性年終獎金所得,國家稅務總局在2018年12月份出台過規范性文件,文件里第一條專門提到對單位發放的一次性年終獎金所得,在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給予三年過渡期,對中低收入的居民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可以自己選定對自我稅負低的計算代扣代繳公式方法向支付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交個人意見,提交後不得變動。
❹ 年終獎40萬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先將年終獎換算成月,再將月換算額,對應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中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最後直接用年終獎總額乘對應稅率減速算扣除數,就是要交的個人所得稅了。
月應交所得額=400000/12=33333.33元
33333.33對應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
應交個人所得稅=400000*25%-1005=98995元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定對象: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❺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一、關於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❻ 個人所得稅年終獎扣多少
年終獎計稅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稅率,然後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2。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3500元後,然後將剩餘的年終獎金額套入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❼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與個人所得稅一樣嗎
一樣。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個人應納稅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稅率是分級的,納稅所得額越高,稅率也就越高。
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收入-起征點額(5000元)-專享附加扣除金額
專享附加扣除金額:包括社保以及公積金,教育支出,子女教育支出,醫療支出,租房支出等。
比如,我們在11月份的工資收入為10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個人社保以及住房公積金每個月需要繳納2000元,那麼我們的應納稅所得額就是10000-5000-2000=3000元,3000元對應的稅率為3%,個人所得稅就是3000*3%=90元,也就是說我們一個月繳納90元就可以了,按照之前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得出的結果是345元,相比較少了265元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一般在春節前公司都會發放年終獎,年終獎一般為員工一個月的工資,每個公司發放年終獎計算方法都不同,但是發放的年終獎也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會單位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來計算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收入/12=商數;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稅率*速算扣除數額。
小於3000元部分,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每個檔位都會對應不同的稅率以及速算扣除數額。
比如年終獎為24000元,那麼商家=24000/12=2000元,對應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24000*3%=720元,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720元。
❽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扣除數。年終獎的計稅方法非為兩種:當月工資未超過最低扣稅標准,當月工資超過最低扣稅標准。例如:年終獎15000元,當月工資3000。獎金稅為(15000-(3500-3000))×3%-0=435元。年終獎15000元,當月工資4500。獎金稅為15000×3%-0=45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