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留學申請中的GPA到底怎麼換算
GPA即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績點通常指平均學分績點。GPA是學校判斷申請者是否具有扎實專業知識以及潛在學術能力的基礎,可以說是體現申請者學習能力的一個可量化的指標。美國學生的成績以A、B、C、D等級計算的。A為4分;B為3分;C為2分;D為1分;F為0分。如果有+號加0.3分(例如B+即3.3分),有-號則減0.3分(例如B-即2.7分),通常每科最高分為4分,但部分院校設有A+,即最高分為4.3分。
3.7+:基本上可以申請TOP30的學校;
3.5+:可以嘗試去申請TOP50的學校。如果自身有較強的軟實力背景,試著申請top30也是有可能會被錄取;
3.0+:可以申請TOP100以內的學校。如果想申請Top50左右的名校,多提升軟實力以彌補GPA上的缺陷;
加拿大碩士申請,不同的學校用的GPA分數體制不一樣,一般是4分制、4.33分制、12分制及A-C等級制;
英國大學慣用幾等檔制來劃分學生的成績,一等成績(First Class),二等一成績(Upper Second Class—2.1),二等二級成績(Lower Second Class—2.2),三等成績還有普通成績。而與國內本科不同的是,英國本科的及格線是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