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違約金賠償標准怎麼計算
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是不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在該范圍的違約金是合理的違約金,而違約金超過該范圍的,當事人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適當地予以增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手旅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物薯塵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准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罩禪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