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一、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二、
事業單位退休年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
1.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的退休條件: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其他人員的退休條件
(1)正常退休: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幹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
(2)提前埋悄源退休:三種:一是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
(3)退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
三、
到了退休年齡不辦退休手續,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直到辦理退休手續為止。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離退休人員與用運返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找法網提醒您,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彎態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B. 事業單位退休計算方法
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其中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務補貼,綜合補貼,出勤補貼等,出勤補貼不算,其他的都可以算在內。
國家規定的綜合補貼的的具體規定都由各省市自治區自行規定的,各地不一樣。
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
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因為影響養老金高低的因素主要有:退休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等等,並和上述因素成正比。
基本公式:基本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賬戶本息和÷120+調整系數,各地實際計發公式會有差別,以當地政策為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C. 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怎麼計算
事業單位退休養老金怎麼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退休金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怎麼區分「老人」「中人」和「新人」,他們的待遇又有什麼不同?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人員待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過渡辦法」原則來確定,具體如下:
1.「老人」,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老人老辦法」指改革前退休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2.「新人」,指改革後參加工作、退休時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新人」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3.「中人」,指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中人過渡辦法」指「中人」退休時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一定比例的過渡性養老金。
四、什麼是10年過渡期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對於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D.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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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資如何計算?退休工資最新規定詳細介紹。事業單位、公務員、教師、企業退休工資新規定有哪些?事業單位、公務員、教師、企業退休工資如何計算?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離退休費計發辦法
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離退休費:
(一)離休人員。
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或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態敬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E. 事業單位退休工資如何計算
1、=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
195、55歲為
170、60歲為
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2、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事業單斗中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制定了對於事業單位的退休工資的計算方法。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於國家機關公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返碧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三)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的機關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發給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或供養直系親屬生活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喪葬補助費的標准:3個月工資(月工資按當地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計,下同);供應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金標准:6個月工資;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在職職工6個月工資;離退休人員3個月工資。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死亡,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發放待遇;在職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除有規定納入社會保險支付的地方外,由企業按上述標准發給死亡撫恤待遇。《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十一、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由企業發給喪葬補助費,標准一空世山個半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