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銷售額的計算公式
銷售額計算的公式如下:
1、銷售額=銷售量×平均銷售價格。
2、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
3、含稅的銷售額=銷售額*(1+稅率)。
4、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徵收率)。
5、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6、價外費用是指納稅人向購買方價外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銷售額的確定
一般情況下的銷售額的確定:
1、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價外費用(即銷售方的價外收入)是指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滯納金、賠償金、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不包括在內:
①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②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貨物,而由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③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代墊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