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個稅的計算公式
個稅起征點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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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依據最新的《個人所得稅法》相關條文的規定:
1、職工的工資在:減去5000元後,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收稅;
2、如果超過36000元而不超過144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十納稅;如果超過144000元而不超過300000元的部分則按照百分之二十納稅;
3、如果超過300000元而不超過42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十五納稅;如果超過420000元而不超過6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納稅;
4、如果超過660000元不超過960000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三十五納稅;
5、如果超過960000元的部分則按照百分之四十五納稅。
為了盡可能使居民個人日常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的稅款與其年度應納稅款接近,同時便於扣繳義務人和納稅人順利適應稅制轉換,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考慮到綜合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額與居民個人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存在一定差異,居民個人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之間的差額,年度終了後可通過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稅款多退少補。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9號2020-12-4,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注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二、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C. 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為了調整征稅機關與居民、非居民人等自然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不僅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還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的納稅義務,需要對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需要對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
2021年累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截至當前月份扣繳義務人累計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減除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累計其他扣除後的剩餘款項為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需要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出本人累計應該預扣預繳稅額,減去已經預扣預繳稅額後的余額,作為本次應預扣預繳稅額。此種方法可以適用於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贍養老人支出。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等於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減去累計減除費用減去累計專項扣除減去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減去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等於(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預扣率減去速算扣除數)減去累計減免稅額減去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是按照個稅5000元/月的起征點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單位的在職月份數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D. 最新的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一:稅法規定
2019年起採用每月預扣預繳、次年統算多退少補的計算方法。也就是說還是每月算一次繳一次,不同的地方是演算法從根據單月數據算修改成按累計數據計算:
本月應扣繳稅額 = (本月累計應扣預繳納稅所得額 * 預扣稅率 - 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 - 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本月累計應扣預繳納稅所得額 = 累計收入 - 累計免稅收入 - 累計減除費用 - 累計專項扣除 -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 - 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份數
預扣稅率表
E.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怎麼規定的
個人一次性領取年終獎,當月的工資收入高於或者等於稅法規定的減除費用的。將全年一次性的獎金除以十二個月,根據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的商,確定適用稅率和相應的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的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等於個人當月取得的年度一次性獎金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個人所得稅從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和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分別計算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5、經營所得;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