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計算出經濟增速
經濟增長,狹義指GDP增長。增長屬於宏觀經濟范疇。
經濟增長通常是指在一個較長的時間跨侍蠢槐度上,一個國家人均產出(或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續增加。經濟增長率的高低體現了檔彎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內經濟總量的增長速度,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總體經濟實力增長速度的標志。決定經濟增長的直接因素:投資量、勞動量、生產率水平。用現價計算的GDP,可以反映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規模,用不變價計算的GDP可老友以用來計算經濟增長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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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增速怎麼算 如何計算增速
1、市場謹啟增長率的計算公式為:市場增長率=[比較期市場銷售量(額)-前信晌頌期滑鄭市場銷售量(額)]÷前期市場銷售量(額)×100%
2、計算結果若是正值,則叫增長速度,也可叫增長率;若是負值,則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某地固定資產投資1994年比1993年的增長速度為:(366-328)÷328=0.12,用百分數表示則為12%。
Ⅲ gdp增速如何計算
GDP增速的計算公式為:GDP增速=報告期可比價國內生產總值÷基期可比價國內生產總值x100%-100%。
拓展資料
含義概念
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舉型的最終成果。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表現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
從價值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產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
從收入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創造並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收入之和;
從產品形態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所出產的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價值減去貨物和服務進口價值。
在實際核算中,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計算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頃友出法。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方面反映國內生產總值及其構成,理論上計算結果相同。
第一,國內生產總值是用最終產品和服務來計量的,即最終產品和服務在該時期的最終出售價值。一般根據產品的實際用途,可以把產品分為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所謂最終產品,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生產的可供人們直接消費或者使用的物品和服務。
這部分產品已經到達生產的最後階段,不能再作為原料或半成品投入其他產品和勞務的生產過程中去,如消費品、資本品等,一般在最終消費品市場上進行銷售。
中間產品是指為了再加工或者轉賣用於供別種產品生產使用的物品和勞務,如原材料、燃料等。GDP必須按當期最終產品計算,中間產品不能計入,否則會造成重復計算。
第二,國內生產總值是一個市場價值的概正乎猜念。各種最終產品的市場價值是在市場上達成交換的價值,都是用貨幣來加以衡量的,通過市場交換體現出來。一種產品的市場價值就是用這種最終產品的單價乘以其產量獲得的。
第三,國內生產總值一般僅指市場活動導致的價值。那些非生產性活動以及地下交易、黑市交易等不計入GDP中,如家務勞動、自給自足性生產、賭博和毒品的非法交易等。
第四,GDP是計算期內生產的最終產品價值,因而是流量而不是存量。
第五,GDP不是實實在在流通的財富,它只是用標準的貨幣平均值來表示財富的多少。但是生產出來的東西能不能完全的轉化成流通的財富,這個是不一定的。
Ⅳ 快多少和慢多少的增速怎麼求
快多少和慢多少的純薯旅增速計算方法如下所述:
快多手鎮少和慢多少做凳的增長速度=(A1-A0)/A0=(A1/A0)-1 增長率(增速、增幅)=增長量/基期量(其中A1為現期,A0為基期)
從公式可以看出,增長速度等於發展速度減1。
Ⅳ 增速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增長速度=(A1-A0)/A0=(A1/A0)-1 增長率(增速、增幅)=增長量/基期量(其中A1為現期,A0為基期)
從公式可以看出,增長速度等於發展速度減1。
種類
增長速度與發展速度一樣,由於採用的基期不同,分為環比增長速度與定基增長速度。
環比增長速度是逐期增長量與前期發展水平之比,表明社會經濟現象逐期增長的程度。
定基增長速度是累積增長量與最初(基期)發展水平之比,表明社會經濟現象在一定時期內增長的總速度。
環比增長速度的連乘積不等於定基增長速度。如果由環比增長速度求定基增長速度,須先將各個環比增長速度換算為環比發展速度後再加以連乘,將所得結果再減1即得定基增長速度。增長速度指標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變動的情況與趨勢,應用比較廣泛。
速度指標與水平指標相結合
速度指標與水平指標相結合,指的是兩方面的結合,一方面是速度指標要與增長百分之一的水平值相結合。有時對比兩個事物的發展速度,如果只看速度指標,就說一個快了,一個慢了,可能會得出錯誤的結論,所以必須結合增長百分之一水平值,具體分析現象的發展情況。
另一方面是定基增長量與定基增長速度、環比增長量與環比增長速度相結合,互相補充。
Ⅵ 增長速度怎麼算
如何計算公司的增長速度?
舉例說明你的問題:
例如,你公司2005年業績100萬元,2006年業績150萬元,2007年業績200萬元
2006年公司業績的增長速度=(150萬元/100萬元-1)*100%
2005-2007年公司業績的平均增長速度=(200萬元/100萬元)開2次方-1,再乘以100%
為何開2次方,因為2005-2007中間經過了2年,以此類推
增長率如何計算
增長的部分除以原本的數目就是增長率。
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比如現在的某城市今年年初人口1000萬,年末1006萬,那麼增長率就是增長的6萬除以1000萬,增長率=6/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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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長率怎麼計算 5分
今年568人,比上年減少72人,上年=568+72=640人,
今年比上年減少的百分比=72/640=11.25%
今年568人,比上年增加72人,上年=568-72=496人,
今年比上年增加的百分比=72/496=14.52%
增長率怎麼算
增長率就是用今年的產值減去去年的產值,然後將二者的差值再除以去年的產值,所得的數值的百分比就是增長率。
增長速度的計算公式
增長速度=(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基期水平計算結果若是正值,則叫增長速度,也可叫增長率;若是負值,則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某地固定資產投資1994年比1993年的增長速度為:(366-328)÷328=0.12,用百分數表示則為12%。增長速度分為定基增長速度和環滲運比增長速度。定基增長速度是累積增長量與最初發展水平之比;環比增長速度是逐期增長量與前期發展水平之比。環比增長速度的連乘積不等於定基增長速度。如果由環比增長速度求定基增長速度,須先將各個環比增長速度換算為環比發展速度後再加以連乘,將所得結果再減1即得定基增長速度。平均增長速度是反映某種現象在一個較長時期中逐期遞增的平均速度;平均發展速度是反映現象逐期發展的平均速度。計算公式為:平均增長速度= 平均發展速度-1計算某年到某年的平均增長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內。如1991年至1996年平均每年增長速度,是以1990年為基期,1996年為報告期,年份從1991年算起,共6年,嫌罩表示為1991-1996年平均每年增長多少。增長速度=發展速度-1(或100%)。則:若發展速度是百分數表示的,發展速度減去100%即為增長速度,如上例的發展速度112%中減去100%得出增長速度為12%;若發展速度是用倍數表示的,發展速度減去1即為增長速度。同樣,某一時期增長速度加1(或100%)則為這一時期的發展速度了。與歷史同時期比較,例如2005年7月份與2004年7月份相比稱其為同比;與上一統計段比較,例如2005年7月份與2005年6月份相比較稱其為環比。環比有環比增長速度和環比發展速度兩種方法。環比即與上期的數量作比較。環比增長速度=(本期數-上期數)/上期數*100%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長了多少環比發展速度=本期數/上期數*100%反映本期比上期增長多少如:本期銷售額為500萬,上期銷售額為350萬環比增長速度=(500-350)/350*100%=42.86%環比發展速度=500/350*100%=142.86%
怎麼計算增長率?
(現在的量-原來的量)/原芹喊鬧來的量=增長率
年均增長速度增長速度怎麼算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數據 A B C D E F
算2000-2005年的年均增長:
一種演算法是 =POWER(F/A,1/5)-1(這種演算法的意思就是將2005年的數據減去2000年的數據,然後開5次方,再減1)
一種演算法是 =((B-A)/A+(C-B)/B+(D-C)/C+(E-D)/D+(F-E)/E)/5(這種顯而易懂)
平均增長速度的計算方法
我國計算平均增長速度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習慣上經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稱幾何平均法,是以間隔期最後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對比來計算平均每年增長(或下降)速度;另一種是「累計法」,又稱代數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間隔期內各年水平的總和同基期水平對比來計算平均每年增長(或下降)速度。在一般正常情況下,兩種方法計算的平均每年增長速度比較接近;但在經濟發展不平衡、出現大起大落時,兩種方法計算的結果差別較大。除固定資產投資用「累計法」計算外,其餘均用「水平法」計算。從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長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內。如建國四十三年的平均增長速度是以1949年為基期計算的,則寫為1950-1992年平均增長速度,其餘類推。 發展速度和增長速度都是用來表示某一時期內某一種經濟指標發展變化狀況的動態相對數。它們都把對比的兩個時期的發展水平抽象成為一個比例數,來表示某一事物在這段對比時期內發展變化的方向和程度,分析研究事物發展變化規律。但兩者又有明顯的區別。發展速度是反映某種社會現象發展程度的相對指標,它是報告期發展水平與基期發展水平之比,也就是把基期發展水平定為1(或100%),報告期發展水平相當於基期水平的相對數值。計算公式為:發展速度(%)=某指標報告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100% 上式當比例數值較大時,則用倍數表示較為合適。如某地增加值1995年為366億元,1994年為328億元,1995年與1994年之比,366÷328=1.12,這表明1995年(報告期)發展速度為(或相當於)1994年(基期)的112%(或1.12倍)。而增長速度則是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增長程度的相對指標,它是報告期增長量與基期發展水平之比。其計算公式為:增長速度(%)=(某指標報告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該指標基期數值×100%計算結果若是正值,則叫增長速度,也可叫增長率;若是負值,則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增長速度為:(366-328)÷328=0.12,用百分數表示為12%,即1995年比1994年增長了12%或0.12倍,由此可知,增長速度=發展速度-1(或100%)。平均遞增速度也叫平均增長速度,它和平均發展速度統稱為平均速度。平均速度是各個時期環比速度(即報告期水平與前一期水平對比計算的速度)的平均數,說明社會經濟現象在較長時期內速度變化的平均程度。平均發展速度表示現象逐期發展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長速度則是反映現象逐年遞增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長速度的計算公式為:平均增長速度(%)=平均發展速度-1(或100%)上式如為正值,表明現象在一定發展階段內逐期平均遞增的程度;負值表示現象逐期平均遞減的程度。由此可見,平均速度的計算首先是平均發展速度的計算。平均發展速度的計算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幾何平均法也叫水平法,另一種是方程法,也叫累計法或代數平均法。兩種方法的主要區別在於:水平法主要考慮最後一年的發展水平,即著重解決按什麼平均速度才能達到最後一年的發展水平。通常用於計算人口、產品產量、總產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等指標的速度。而累計法則考慮整個時期累計發展總量,即著重解決什麼樣的平均速度才能使各年計算水平之和與各年實際發展水平之和相一致。通常用於計算固定資產投資、新增固定資產、墾荒造林、地質勘探等指標的速度。下面簡單介紹水平法。累計法較復雜就不詳細介紹了。 (1)按環比發展速度連乘積計算平均發展速度(%)=n環比發展速度連乘積n表示環比發展速度的項數。例如:某地區增加值1991年-1995年各年的環比發展速度分別為115.6%,107.8%,1......
同比增速怎麼算
同比增速=(本期數-上期數)/上期數X100%。
如今年上半年我掙了20000元錢,去年上半年我掙了15000元,增速=(20000-15000)/15000X100%=33.33%,意思是我今年上半年的收入同比增長33.33%。
增長率怎麼算
增長率就是用今年的產值減去去年的產值,然後將二者的差值再除以去年的產值,所得的數值的百分比就是增長率。
Ⅶ 增速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增長速度與發展速度一樣,由於採用殲派攜的基期不同,分為環比增長速度與定基增長速度。增長速度與發展速度一樣,由於採用氏伏的基期不同,分為環比增長速度與定基增長速度。
環比增長速度是逐期增長量與前期發展水平之比,表明社會經濟現象逐期增長的程度。定基增長速度是累積增長量與最初(基期)發展水平之比,表明社會經濟現象在一定時期內增長的總速度。
增長率根據統計採用的基期不同,分為同比增長率、環比增長率以及定基增長率,計算公式如下:
1、同比增長率=(本期統計周期數據-去年同期統計周期數據)÷去年同期統計周期數據×100%。
2、環比增長率=(本期統計周期數據-上期統計周期數據)÷上期統計周期數據×100%。
3、定基增長率=(本期統計周期數據-基期統計周期數據羨冊)÷基期統計周期數據×100%。
同比指的是本期統計數據與去年同期統計數據相比較;環比指的是本期統計數據與上期統計數據相比較;定基比是在觀察的若干個時期的數據時,將每個時期的數據均與同一個基期數據進行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