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齡怎麼計算
企業執行工齡工資的政策各不相同,可自主決定。少數企業覺得工齡工資所佔比例小、意義不大,乾脆不設置這項政策多數企業的工齡工資政策確定每年多少錢,員工實際所得工齡工資為工作年限乘以分配標准有的企業還規定了工齡工資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滿幾年超計發。工齡工資=工齡×工齡工資標准。
工齡即服務企業年數。
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相加,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⒉、合並計算,也叫台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43條規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五條丙、丁兩款關於折算一般工齡及本企業工齡的規定,在計算各項勞動保險待遇時,均同樣適用。
【法律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第39條規定,本企業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計算之,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② 勞動法工齡計算方法
一、勞動法工齡計算方法是什麼
1、計算勞動者工齡主要有三種方法。如下:
1、連續計演算法;
2、合並計演算法;
3、工齡折演算法。需要區分清楚勞動者的工齡與司齡,一般來說從勞動者開始參加工作開始就會開始計算工齡,但通常說的司齡則往往是指勞動者在某一家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實習期間是否算入工齡
勞動者在單位實習期間應當算工齡。 如果勞動者主動離職是因為公司方面存在違反勞動法規的情形,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相反,如果公司不存在違反勞動法規的情形,勞動者的主動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另外,合同到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③ 勞動法工齡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勞動法中的工齡計算方法是:工齡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本企業工齡(通稱連續工齡)應以工人職員在本單位或若干個單位工作,按規定前後可以連續或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如曾離職,應自最後一次回本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④ 工齡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
按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計算退休待遇不再按照工齡,而是繳費年限,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職工,在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1、連續計演算法:具體計算時間是從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算至離職之日這段時間,如果期間有工作調度的,也不中斷計算;
2、合並計演算法:如果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為用人單位調整等非主觀原因中斷工作了一段時間的,應當扣除中斷的時間,把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即為工齡;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人可用此法計算,比如實際工作一年,按一年半進行工齡折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的調整而發生崗位調動的,其調動前後的工齡應當連續計算,但是連續計算的前提是勞動者檔案中有調動審批表等調動手續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⑤ 工齡的計算方法有幾種
法律分析:工齡計算方法: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2、合並計算: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⑥ 勞動法工齡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工齡計算方法有三種,分別是:
1、連續計演算法。即從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算至離職之日,如果期間有工作調度的,也不中斷計算。
2、合並計演算法。如果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為用人單位調整等原因中斷工作了一段時間的,應當扣除中斷的時間,把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即為工齡。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人可用此法計算,比如實際工作一年,按一年半進行工齡折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