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平均增長速度怎麼算
平均增長速度是反映某種現象在一個較長時期中逐期遞增的平均速度;平均發展速度是反映現象逐期發展的平均速度。
我國計算平均增長速度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習慣上經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稱幾何平均法,是以間隔期最後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對比來計算平均每年增長(或下降)速度;另一種是「累計法」,又稱代數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間隔期內各年水平的總和同基期水平對比來計算平均每年增長(或下降)速度。在一般正常情況下,兩種方法計算的平均每年增長速度比較接近;但在經濟發展不平衡、出現大起大落時,兩種方法計算的結果差別較大。
除固定資產投資用「累計法」計算外,其餘均用「水平法」計算。從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長速度的年份,均不包括基期年在內。如建國四十三年的平均增長速度是以1949年為基期計算的,則寫為1950-1992年平均增長速度,其餘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