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貴州電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貴州省實行階梯電價,從「按月執行」調整為「按年執行」。各檔階梯電量從原來的按月用電量實施調整為按年用電量實施,即居民用戶仍按月抄表並結算電費,當累計電量達到年度階梯電量分檔基數後的用電量,開始實行階梯加價。貴州省階梯電價具體電量分檔及電價標准如下:第一檔電量為2200(含)千瓦時以內,電價為每千瓦時0.4556元;第二檔電量2200-4000(含)千瓦時以內,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5分,即每千瓦時0.5056元;超過4000千瓦時以上的用電量為第三檔電量,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0.3元,即每千瓦時0.7556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許可權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㈡ 貴州階梯電價如何計算
貴州省居民階梯電價兩套方案出爐5月11日聽證決定
據悉,城鄉居民每月用電量劃分為三檔。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本區域內80%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第二檔電量按照覆蓋本區域內95%居民用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即覆蓋率80%—95%之間的電量);超出第二檔的電量為第三檔電量。針對我省每年3-11月居民用電量相對平穩,12月至次年2月冬季用電量明顯上升的實際,按季節進行電量分檔,經測算,我省提出以下兩個居民階梯電價電量分檔方案——方案1:每年3-11月份,第一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150千瓦時(含)以內,第二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用電量150-240千瓦時(含);12月至次年2月,第一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190千瓦時(含)以內,第二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用電量190-280千瓦時(含);超出第二檔的電量為第三檔電量。方案2:每年3-11月份,第一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140千瓦時(含)以內,第二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用電量140-230千瓦時(含);12月至次年2月,第一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220千瓦時(含)以內,第二檔電量劃分標准為每戶月均用電量220-310千瓦時(含);超出第二檔的電量為第三檔電量。收費標准:第一檔電量執行現行居民電價標准,三年內保持基本穩定,第二檔電量在現行居民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提價5分,第三檔電量在現行居民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提價0.3元。執行范圍:省級電網供電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一戶一表」居民平均提價水平調整。免費電量: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月設置10度的免費用電量,超過10度的用電量按統一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計收電費,電量分檔中含免費電量部分。
㈢ 直購電測價公式
兩種情況,分人群,在計算電費時按照供電電壓等級的電費單價,居民、商業、普通工業的電費演算法是:用電量*電費單價;農業排灌享受國家優惠電費電價政策,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演算法;大宗工業電費:用電量*電費單價+基本電費;關於用電量的演算法要根據計量方式進行分類,高供高計用戶用電量為:(本月走碼-上月走碼)*倍率;高供低計用戶為:(本月走碼-上月走碼)*倍率+變損電量;一般居民級商業用戶電量為:本月走碼-上月走碼;部分帶倍率表的商業用戶用電量為:本月走碼-上月走碼)*倍率。
㈣ 貴陽電價階梯式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貴陽市階梯電價具體電量分檔及電價標准如下:
第一檔電量為2200(含)千瓦時以內,電價為每千瓦時0.4556元;
第二檔電量2200-4000(含)千瓦時以內,電價在第一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5分,即每千瓦時0.5056元;
第三檔電量超過4000千瓦時以上,電價在第二檔電量電價基礎上上調0.3元,即每千瓦時0.7556元。
階梯式電價是階梯式遞增電價或階梯式累進電價的簡稱,也稱為階梯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分段或分檔次定價計算費用。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遞增電價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過分段電量可以實現細分市場的差別定價,提高用電效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三十六條 制定電價,應當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依法計入稅金,堅持公平負擔,促進電力建設。
第三十七條 上網電價實行同網同質同價。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電力生產企業有特殊情況需另行制定上網電價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八條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和省級電網內的上網電價,由電力生產企業和電網經營企業協商提出方案,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獨立電網內的上網電價,由電力生產企業和電網經營企業協商提出方案,報有管理權的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地方投資的電力生產企業所生產的電力,屬於在省內各地區形成獨立電網的或者自發自用的,其電價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