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退休領取社會保險養老金的2個條件:
1、參保人的實際繳費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的)以上;
2、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達到退休年齡而繳費年限不足的,繼續繳費直至繳足方可退休)。
二、退休金計算方法: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退休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有獨生子女證的,增加養老金總額的5%。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另有過渡性養老金。
三、影響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省平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也就逐年水漲船高。所以,退休時間越晚,養老金越多);
2、本人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1、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Ⅱ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退休金概念
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截至2014年4月18日,全國已有25個省區市已完成了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平均養老金水平達到3050元排在首位。
二、退休金計算方法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綜上所述,退休金如何計算還是相對比較簡易的。一共分為兩部分,即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一般用人單位與雇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會明確承擔五險一金等福利保障義務。
Ⅲ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退休後每月退休金的計算方法如下:退休後每月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
1、每月基礎養老金:
金額=(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歷年平均繳費指數。
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成正比。繳費越長,待遇越高。假如A、B兩人,每年繳費水平(繳費指數)相同,A累計繳費20年,B繳費40年,則B的基礎養老金是A的2倍。基礎養老金與本人綜合繳費水平(歷年繳費指數的平均值)成正相關,但是不成正比。
2、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金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50歲退休按195個月;55歲退休按170個月;60歲退休按139個月);
個人賬戶存儲額,主要來源於歷年8%的個人繳費及其利息;這個「計發月數」只是用來計算退休第一年養老金的,與實際發放月數無關,實際會終身發放。
3、每月過渡性養老金:
金額=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辦法有差異。以上公式是陝西省的演算法。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老人」和其它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才有「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