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現有的以gdp為核心的核算方法有何缺陷 應該如何給予彌補
主要的直接缺陷:
1不反映自然資源和生態的破壞情況;
2不反映對資源的消耗情況;
3不反映效益和資源配置效果;
4不反映分配的差距和價值判斷。
建立綠色GDP,關注灰色經濟(違規現象)。
GDP核算的三種方法:
生產法:從生產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單位在核算期內新創造的價值,是國民經濟各行業在核算期內新創造的價值和固定資產的轉移價值的總和。
用公式表示如下:
GDP = 各行業增加值總和。
增加值 = 總產出 - 中間消耗。
收入法:
根據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應得的收入份額以及因從事生產活動向政府支付的份額的角度來反映的計算方法。
計算公式:
GDP = 勞動者報酬+ 生產稅凈額+ 固定資產折舊+ 營業盈餘。
支出法:
從最終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內生產的所有貨物和服務的去向。
計算公式為:GDP = 居民消費+ 政府消費+ 固定資本形成總額+ 存貨增加+ 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
二、GDP指標的改進
(一)提出衡量國家財富新標准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國際社會通常以國民財富」或「國民收入」作為衡量一國經濟實力的主要指標。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改用GDP或國民收入(GNP)指標來衡量一國經濟總量及其經濟實力。世界銀行專家比較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兩種統計方法之後,於1995年公布了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財富的新標准。新標准將一個國家的經濟產出減去機器折舊和生產過程的自然資源消耗,計算出一個國家的財產凈值。其內容是從人力資源、自然資源和生產資本等三個方面計算一個國家財富的總量,然後按美元計算出國家財富的人均水平。顯然,人均國家財富指標越高。國家越富。反之。國家越窮。新標准把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融為一體,是一個綜合性、能比較全面地衡量一個國家財富狀況的總量指標。
② 股票內在價值的計算方法
股票內在價值的計算需要用到:當前股票的內在價值、基期每股現金股利、基期後第一期的每股現金股利、現金股股利永久增長率、投資者要求的收益率等指標進行計算。
股票內在價值是分析家們分析公司的財務狀況、盈利前景以及其他影響公司生產經營消長等因素後認為股票所真正代表的價值。
這種所謂的內在價值在某種意義上取決於分析家或投資者個人的看法,所以可能對同一公司得出不同的結論。計算股票的內在價值有許多方法,但都是以未來的收入折成現值(即未來款項的現值)計算的。
(2)價值的核心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
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 (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