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的統計是統計地區的最終產品價值 然後按比列算的
2. 物流產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
生產法是從生產的角度計算物流產業增加值的方法,是從物流產業在一定時期內總產出中扣除中間消耗後的余額。計算公式為:增加值=總產出一中間消耗
總產出是核算期內全部物流生產活動的總成果,反映物流產業的總規模。中間投入是物流產業在物流活動過程中外購的產品和外購的勞務的消耗。計入中間消耗的產品和勞務必須與總產出的統計口徑一致。同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外購並已計入總產出的產品和勞務,二是外購產品和外購勞務必須是本期投入使用並一次性消耗的。 分配法也稱收入法,是從價值分配角度計算物流產業增加值的方法,也是從收入角度按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形成的要素收入計算增加值的方法。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餘四項。增加值=固定資產折舊+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營業盈餘。固定資產折舊是核算期內為補償物流活動中所消耗的固定資產而提取的價值,是反映固定資產在物流生產活動中損耗與轉移的價值。勞動者報酬是勞動者在物流生產過程中有效勞動的價值表現,體現了勞動者在物流生產過程中的作用。生產稅凈額是物流企業向政府繳納的生產稅與政府支付給物流企業的生產補貼相抵後的差額。營業盈餘是體現生產要素在生產過程中創造的剩餘價值,是物流企業經濟效益的具體體現。
3. 什麼是核算gdp的三個方法
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也就是說GDP可以從經濟運行的不同角度進行計算。從生產角度計算等於所有常住單位總增加值之和;從分配角度計算等於常住單位分配的原始收入之和;
從使用角度測算則等於所有常住單位最終支出之和。從這三個不同角度計算GDP就產生了三種方法: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從理論上講這三種方法計算的結果應該是相等的,即所謂「三方等價」:
GDP的測算的三種方法:
生產法:GDP=∑各產業部門的總產出-∑各產業部門的中間消耗;
收入法:GDP=∑各產業部門勞動者報酬+
∑各產業部門固定資產折舊+∑各產業部門生產稅凈額+∑各產業部門營業利潤;
支出法:GDP=總消費+總投資+凈出口。
理論上講上述三種方法計算所得結果應該是一致的,因為它們是使用不同方法對同一事物進行測算。但在實際操作中並不如此,因為資料來源的不同以及基礎數據質量上的差異,三種方法計算的GDP之間存在著一定的誤差。我國現行多採用後兩種方法進行計算。
4. 簡述國民生產總值的三種核算方法
國民生產總值的三種核算方法即生產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反映國民經濟生產活動成果,理論上三種方法的核算結果是相同的。
1、生產法計算GDP:國內生產總值=勞動者報酬+生產稅凈額+固定資產折舊+營業盈餘;
2、收入法計算GDP:國內生產總值=工資+利息+利潤+租金+間接稅和企業轉移支付+折舊;
3、支出法核算GDP:國內生產總值=總消費+部投資+政府購買+凈出口。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具體以國家政策為准。
應答時間:2020-12-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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