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遷補償怎麼算。
拆遷補償是指房屋徵收部門自身或者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依照我國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規定,在徵收國家集體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時,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那麼,拆遷補償計算方法是什麼呢?
全國通用的拆遷補償基本計算方法:
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准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6<補償倍數<10)
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准:
1、(被徵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
2、(被徵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被征地塊需安置人數
3、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
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補償的計算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國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
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准: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拆遷補償根據房屋用途可以分為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兩種。具體包括貨幣補償、產權置換補償和兩者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拆遷補償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並公布。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
二、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三、兩者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
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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