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會計中的利潤是怎麼算的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
<資料拓展>
一、利潤的構成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利潤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一)營業利潤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其他收益
其中:
營業收入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確認的收入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營業成本是指企業經營業務所發生的實際成本總額,包括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資產減值損失是指企業計提各項資產減值准備所形成的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或損失)是指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投資收益(或損失)是指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二)利潤總額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其中: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
(三)凈利潤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
其中:
所得稅費用是指企業確認的應從當期利潤總額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
二、營業外收支的會計處理
(一)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准後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
【提示】(1)盤盈利得一般指的是現金盤盈;(2)企業接受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子公司)或非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代為償債,債務豁免或捐贈,經濟實質表明屬於控股股東或非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應當將相關的利得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二)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其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損失,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