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設計一套實用的股權激勵方案
員工股權激勵方案設計
一、幾個概念:
1、期權VS限制性股權VS利益分成
(1)期權,是在條件滿足時,員工在將來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權的權利。 限制性股權,是指有權利限制的股權。 相同點:從最終結果看,它們都和股權掛鉤,都是對員工的中長期激勵;從過程看,都可以設定權利限制,比如分期成熟,離職回購等。 不同點:激勵對象真正取得股權(即行使股東權利)的時間節點不一樣。 對於限制性股權,激勵對象取得的時間前置,一開始即取得股權,一取得股權即以股東身份開始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與分紅,激勵對象的參與感和心理安全感都會比較高,主要適用於合夥人團隊。 對於期權,激勵對象取得股權的時間後置。只有在達到約定條件,比如達到服務期限或業績指標,且激勵對象長期看好公司前景掏錢行權後,才開始取得股權,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與分紅。在期權變為股權之前,激勵對象的參與感和心理安全感較低。 股權激勵,也可以成為一種儀式,可以成為把公司組織細胞激活的過程,給創始人松綁、把責任義務下沉的過程。
(2)利益分享:主要有股票增值權、虛擬股票,或直接的工資獎金。利益分享主要是一事一結,短期激勵。
2、最容易出現的問題:
(1)股權激勵的初心
授予股權不是說你把股權給出去就完事兒了,重點是通過授予股權的過程,結合公司機制,賦予員工管理企業的權利和責任。這是「我是MT」公司CEO邢山虎分享做公司股權激勵時的心得分享。 員工股權激勵的初衷就是要激勵員工,因此創業公司在進行員工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時首先要圍繞著激勵員工的這個初衷來展開。股權激勵文件,會涉及對激勵對象各方面的權利限制,包括股權分期成熟,離職時股權回購等安排。這些制度安排,都有其商業合理性,也是對公司與長期參與創業團隊的利益保護。 公司管理團隊和創始人在進行員工股權激勵方案設計時最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容易一直站在公司的立場來保護公司和創業團隊的利益,捨本逐末,忽視了對員工激勵的初衷。
(2)溝通不暢
公司進行股權激勵時,公司員工一直處於弱勢地位: 從參與主體來看,這款產品用戶的一方為公司,一方為員工; 從身份地位來看,員工與公司有身份依附關系,處於弱談判地位; 從激勵過程來看,員工基本不參與游戲規則的制定,參與感弱。法律文件本身專業性強,晦澀難懂,境外架構下的交易文件,還全是英文文件。 最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員工在簽署的期權協議中,會對在公司服務時間有嚴格的限制,員工不明白、不理解這些冷冰冰制度安排背後的合情、合理性與商業邏輯,員工很可能會把股權激勵看成賣身契。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百分比分配股權,對於拿到百分之零點幾個點期權的員工來說,會覺得公司太摳門,我的股票為什麼會這么少?為什麼要簽這么繁瑣的文件,不信任我們嗎? 如果溝通不到位,員工的激勵體驗會極差。股權激勵的初心又決定了,員工必須真的被激勵。 (3)如何溝通
講清員工期權的邏輯:員工期權的邏輯是員工通過一個很低的價格買入公司的股權,並以長期為公司服務來讓手裡的期權升值。 首先是員工買入期權的價格低:公司在給員工發放期權時,是以公司當時估值的一個極低的價格把股權賣給員工,員工在買入股權的時候就已經賺錢了。 另外員工手裡期權是未來收益,需要員工長期為公司服務來實現股權的升值。因此期權協議不是賣身契,而是給員工一個分享公司成長收益的機會。 關於期權員工會由很多問題、內心會反復去找答案、但又不會公開問公司的問題:比如如何拿到這些股權,股權什麼時候能夠變現以及如何變現,這些問題都需要和員工有一個充分的溝通。 很多員工也會問為什麼自己的期權那麼少? 公司要做起來需要很多人的努力,需要預留足夠多的股權給後續加入的員工。
二、員工股權激勵的步驟員工期權激勵,會經歷四個步驟,即授予、成熟、行權、變現。 授予,即公司與員工簽署期權協議,約定員工取得期權的基本條件。 成熟,是員工達到約定條件,主要是達到服務期限或工作業績指標後,可以選擇掏錢行權,把期權變成股票。 行權,即員工掏錢買下期權,完成從期權變成股票的一躍。 變現,即員工取得股票後,通過在公開交易市場出售,或通過參與分配公司被並購的價款,或通過分配公司紅利的方式,參與分享公司成長收益。
三、員工股權激勵的進入機制:
1、定時: 有的創業者,在公司很初創階段,就開始大量發放期權,甚至進行全員持股。我們的建議是,對於公司核心的合夥人團隊,碰到合適的人,經過磨合期,就可以開始發放股權。 但是,對於非合夥人層面的員工,過早發放股權,一方面,股權激勵成本很高,給單個員工三五個點股權,員工都可能沒感覺;另一方面,激勵效果很差,甚至會被認為是畫大餅,起到負面激勵效果。 因此,公司最好是走到一定階段(比如,有天使輪融資,或公司收入或利潤達到一定指標)後,發放期權的效果會比較好。 發放期權的節奏: 要控制發放的節奏與進度,為後續進入的團隊預留期權發放空間(比如,按照上市前發4批計算);全員持股可以成為企業的選擇方向,但最好是先解決第一梯隊,再解決第二梯隊,最後普惠制解決第三梯隊,形成示範效應。這樣既可以達到激勵效果,又控制好激勵成本;期權激勵是中長期激勵,激勵對象的選擇,最好先戀愛,再結婚,與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期。
2、定人 股權激勵的參與方,有合夥人,中高層管理人員(VP,總監等),骨幹員工與外部顧問。 合夥人主要拿限制性股權,不參與期權分配。但是,如果合夥人的貢獻與他持有的股權非常不匹配,也可以給合夥人增發一部分期權,來調整早期進行合夥人股權分配不合理的問題。 中高層管理人員是拿期權的主要人群。
3、定量 定量一方面是定公司期權池的總量,另一方面是定每個人或崗位的量。 公司的期權池,10-30%之間較多,15%是個中間值。期權池的大小需要根據公司情況來設定。 在確定具體到每個人的期權時,首先先考慮給到不同崗位和不同級別人員期權大小,然後再定具體個人的期權大小。在確定崗位期權量時可以先按部門分配,再具體到崗位。 公司總池子確定下來,再綜合考慮他的職位、貢獻、薪水與公司發展階段,員工該取得的激勵股權數量基本就確定下來了。同一個級別的技術大拿,在VC進來之前就參與創業、在VC進來後才加入公司、在C輪甚至IPO前夕加入公司,拿到的期權應該設計成區別對待。另外,公司也可以給員工選擇,是拿高工資+低期權,還是拿低工資+高期權。創始人通常都喜愛選擇低工資高期權的。 邵亦波分享過他在所創辦易趣公司期權發例的標准。比如,對於VP級別的管理人員,如果在天使進來之前參與創業,發放2%-5%期權;如果是A輪後進來,1%-2%;如果是C輪或接近IPO時進來,發放0.2%-0.5%。對於核心VP(CTO,CFO,CTO等),可以參照前述標准按照2-3倍發。總監級別的人員,參照VP的1/2或1/3發放。
『貳』 股權激勵怎麼計算費用
股權激勵費用的計算公式:股權激勵收入×2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額。股權激勵費用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叄』 如何設計股權激勵方案
根據您的提問,華一中創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一)系統原則: 股權激勵和公司的整體戰略和目前的激勵體制相配合的,共同組成一個企業管理的完整系統,激勵體制是包括了固定工資、短期激勵(獎金)、長期激勵、福利養老、晉升系統、榮譽等各個方面。但股權激勵本身又不僅是激勵體制的一個子系統,而且也和公司的治理結構和資本運作這個系統相互交差,如果單從全面薪酬包的角度來設計股權激勵方案將未免會比較偏頗!所以要綜合考慮股權激勵和企業管理的內部各個模塊的系統關系,考慮股權激勵與薪酬、公司治理、戰略等的銜接。同時,股權激勵機制本身也是一個獨特的小系統,其本身的運作理念和機制也非常成熟完善,在設計股權激勵方案的時候,其內部各種構成因素之間也是互相聯系,互為因果,牽一發而動全身,構成一個完整的系統!
(二)平衡原則:股權激勵本身平衡之道在激勵領域的應用,激勵與負激勵永遠是一對矛盾。所以股權作為激勵的核心手段,在其運作上一定要充分把握,平衡好長期和短期,競爭同盟與公司員工、戰略投資者,前台部門和支持部門,老員工和新員工等各個平衡點,才能最終制定出符合企業實際的股權激勵方案。
(三)組合原則:「單一股權激勵工具很難有效」!股權激勵是一個統稱,具體還包括業績股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延期支付計劃等多種激勵工具。這些激勵工具的目的、激勵作用和風險程度都有所差異的。在許多優秀的國內外案例中,激勵方案往往採用了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激勵工具的組合。這種做法的優點在於它集合了多種工具的特點,同時把股價的長期表現和不同財務業績指標的中期表現與激勵對象的個人收益相互銜接在一起,並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調整獲取報酬的風險。
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九大要素
(一)定目的。
無論長短上市企業仍是上市企業,都需要按照企業自身的情況和成長的需要確定激勵的目的。
目的1:提高業績
目的2:回報老員工
目的3:降低成本壓力
目的4:吸引並留住人才
目的5:股權釋「兵權」
(二)定來源。
確定服份來源也就是確定用於股權激勵的股票(股份)的來歷,而用於股權激勵的股票(股份),無非來源於原股東出讓、增發新股、公司回購股份、刊行新股時專門預留。
確定資金來源:即確定采辦激勵股份的資金來歷(無前提授予除外),一般為被激勵對象直接出資,被激勵對象以獎金、分紅抵扣、以及企業幫助。確定資金來源一般要考慮公司現金流狀況和被激勵者收入前提狀況。
(三)定模式。
無論長短上市企業仍是上市企業,都需要按照激勵的目標、地址行業的情況、以及企業客觀現實選擇一條適合自身的激勵模式(工具)。
1、業績股票
是指在年初確定一個較為合理的業績目標,如果激勵對象到年末時達到預定的目標,則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業績股票的流通變現通常有時間和數量限制。另一種與業績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類似的長期激勵方式是業績單位,它和業績股票的區別在於業績股票是授予股票,而業績單位是授予現金。
2、股票期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的時期內以事先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棄這種權利。股票期權的行權也有時間和數量限制,且需激勵對象自行為行權支出現金。目前在我國有些上市公司中應用的虛擬股票期權是虛擬股票和股票期權的結合,即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是一種虛擬的股票認購權,激勵對象行權後獲得的是虛擬股票。
3、虛擬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據此享受一定數量的分紅權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所有權,沒有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4、股票增值權
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如果公司股價上升,激勵對象可通過行權獲得相應數量的股價升值收益,激勵對象不用為行權付出現金,行權後獲得現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公司股票,但對股票的來源、拋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當激勵對象完成特定目標(如扭虧為盈)後,激勵對象才可拋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為激勵對象設計一攬子薪酬收入計劃,其中有一部分屬於股權激勵收入,股權激勵收入不在當年發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價折算成股票數量,在一定期限後,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據屆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7、經營者/員工持股
是指讓激勵對象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的股票,這些股票是公司無償贈與激勵對象的、或者是公司補貼激勵對象購買的、或者是激勵對象自行出資購買的。激勵對象在股票升值時可以受益,在股票貶值時受到損失。
8、管理層/員工收購
是指公司管理層或全體員工利用杠桿融資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成為公司股東,與其他股東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從而改變公司的股權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9、帳面價值增值權
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給公司。虛擬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並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四)定對象。
人是被激勵的主體,合理的激勵對象的確定關乎方案設計的成敗。激勵對象主要為:
1、具有尚未開發的潛在的人力資源
2、工作過程的隱藏信息程度
3、有無專用性的人力資本積累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對公司決策、經營、負有領導職責的人員,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職責的人員)、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經邦三層面理論:1、核心層:中流砥柱(與企業共命運、同發展,具備犧牲精神)2、骨幹層:紅花(機會主義者,他們是股權激勵的重點)3、操作層:綠葉(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對不同層面的人應該不同的對待,往往很多時候骨幹層是我們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的重點對象。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激勵對象可包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備忘錄1號最新規定,為了充分發揮監事的監督作用,上市公司的監事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國資委規定:國有控股公司股權激勵的對象原則上限於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上市公司整體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影響的核心技術人才和管理骨幹。
(五)定額度。
無論是非上市企業還是上市企業都需要確定激勵額度。新《公司法》劃定:經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可以收購本公司股份,並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此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劃定:上市公司全數有用的股權激勵打算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0%;非經股東大會決議核准,任何一名激勵對象經由過程全數有用的股權激勵打算獲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計不得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1%。一般一次性將用於激勵的股票授予完。
2、《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高級管理人員個人股權激勵預期收益水平,應控制在其薪酬總水平(含預期的期權或股權收益)的30%以內。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總水平應參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部門的原則規定,依據上市公司績效考核與薪酬管理辦法確定。
(六)定期限。
一個完整的股權激勵打算可以稱為一個周期,大周期一般含激勵方案的擬定、授予、期待、行權、禁售、解鎖等。小周期一般從授予起頭算起。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之日起計算,一般不超過10年。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滿,上市公司不得依據此計劃再授予任何股權。1.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權,均應設置行許可權制期和行權有效期,並按設定的時間表分批行權。2.在股權激勵計劃有效期內,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於2年。禁售期滿,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和業績目標完成情況確定激勵對象可解鎖(轉讓、出售)的股票數量。解鎖期不得低於3年,在解鎖期內原則上採取勻速解鎖辦法
(七)定價格。
根據公平市場價原則,確定股權的授予價格(行權價格)上市公司股權的授予價格應不低於下列價格較高者: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30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非上市公司可以行權時公司的實際凈資產折算。
(八)定條件。
這里所說的「定條件」,就是確定股權的獲授條件和行權條件。
獲授條件是指激勵對象獲授股權時必須達到或滿足的條件。它主要與激勵對象的業績相關,只要激勵對象的業績考核達到了要求,企業就授予其股權,反之就不授予。
行權條件即指激勵對象對已獲授的股權行權時需要達到的條件。它除了需要激勵對象的資格必須符合要求外,還要公司的主體資格必須要求。只有這兩者都合乎企業的要求了,激勵對象才可以行權,獲贈或購買公司股票,否則行權終止。
(九)定機制。
股權激勵計劃的設計實施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在設計好以上要素後,還應制定一系列相應的管理機制,包括:激勵計劃的管理機制、計劃的調整機制、計劃的修改與終止機制等等,為股權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保駕護航。
『肆』 股權激勵價格如何定
可以按照以下計算方法進行定價:股權激勵的每股價格=公司估值÷總股本。但是要注意,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 公司注冊資本 ;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並; (三)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於轉換 上市公司 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應當經 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因前款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收購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公司章程 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授權,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後,屬於第(一)項情形的,應當自收購之日起十日內注銷;屬於第(二)項、第(四)項情形的,應當在六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屬於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情形的,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百分之十,並應當在三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上市公司收購 本公司股份的,應當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