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建的工作年限怎麼算的
計算方法如下: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執業范圍
1.注冊建造師的執業范圍
注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2.注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
注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2002]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注冊後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
⑵ 年數總和法公式 年數總和法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1、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相關計算公式如下:
2、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3、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4、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5、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 月折舊率;
6、採用年數總和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體現了會計的謹慎性原則。
⑶ 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怎麼計算
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後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x0d\x0a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l00% \x0d\x0a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x0d\x0a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一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⑷ 年數總和法是指什麼公式
年數總和法計算公式例題有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數/年數總和×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例子:有一台設備,原值78000元,預計殘值2000元,預計可用4年,試用年數總和法計算每年折舊額。
年數總和=1+2+3+4=10(年)
第一年=(78000-2000)×(4/10)=30400(元)
第二年=(78000-2000)×(3/10)=22800(元)
第三年=(78000-2000)× (2/10)=15200(元)
第四年=(78000-2000)×(1/10)=7600(元)
年數總和法的優缺點:
1、優點:因資產的原始成本在早期獲取收入過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後期大,因此早期折舊費應大於後期。還有,資產的凈收入在後期要少於早期,即使不計利息成本,資產凈收入的減少。因此,加速折舊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趨於現金收支規律的一種方法。
2、缺點:對影響折舊分配需要考慮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慮並體現。